制度性的罪(下)- Erwiana事件:需要人监督与制约

 

上期探讨了制度性的罪之特色,以下是基督徒可作出的回应︰

一、先为个人的罪悔改

,论到苦待外佣,好些基督徒自己先要悔改。笔者在大教会讲道时,常看见许多外佣在休息日仍要照顾雇主的小孩,或是推著长者来聚会。有些雇主会自圆其说—反正外佣需要钱,我给他额外工资,不就皆大欢喜吗?

在此我要提醒信徒︰第一,这违反劳工法;第二,这也违反神定安息日的旨意;第三,如上文提及,按禧福的调查,42.6%的外佣每天工作16-18小时,若在该休息的日子,还用钱来换取外佣继续工作,是不仁道的。你若希望外佣增加收入,为什么不干脆送钱给她呢? 还有,不少基督徒竟与亲戚分用一位外佣,以致她的工作量倍增,更是明显犯法。但这些大教会的牧师、执事、组长,又有没有提醒会友,不要这样犯罪得罪神呢?

二、为制度性的罪悔改

,制度性的罪是隐藏的,正如现时外佣法定工资不公义,所有雇主都不知不觉参与了欺压,却不知要悔改。一般人面对制度性的罪,只觉得无奈,认为自己既然不能做什么,就索性不管。然而这样的态度会带来恶果,令受害者无力反抗,而欺压者继续猖狂,甚至变本加厉。另一方面,参与者的良心,就像被热铁烙惯般,变得麻木不仁。

,许多基督徒热心参与穆宣,但又有否想过,参与“制度性的罪”,正是穆宣最大的拦阻呢?

三、补救性行动

上文提及,外佣被无良雇主解雇,只可以留港两周,在短时间内找到新雇主并不容易。就此,教会可以做的事有几方面︰
1. 建立收容受害者的地方,提供心理辅导,为无辜者发出证明,让新雇主放心雇用她们。
2. 基督徒中介公司联手为断约外佣介绍新佣主,令她们敢于举报不法的事,切断不良中介公司的生意门路,堵塞不法犯罪的破口。
3. 在印尼成立不收取暴利的中介公司,让香港的短宣队参与,教她们广东话,并介绍香港人的文化与饮食习惯,以致印佣更容易适应新环境。
4. 在澳门成立宿舍,收容需要暂时离港的外佣,提供以上训练。
5. 当外佣涉及诉讼时,基督徒律师可给与免费服务。
6. 香港最少十多间印尼华人教会可被动员去关爱印佣。

四、成为压力团体,改变政府法律及政策

上文提及Erwiania 的苦况,源自法律的漏洞,容让中介公司垄断。要回应这问题,必须成立压力团体,监察政府的执法与立法。
A.,在报章,杂,电视及电台工作的基督徒,要常常报导这类新闻,让市民知道实况,良心被唤醒。
B.,基督徒要与市民共组压力团体,影响舆论,向政府施加压力,监察政府有否处罚违例收费的中介公司。人民入境事务处必须与外佣权益机构合作,不容许这些中介公司所申请的雇佣入境。
C.,香港必须为外佣定立最高工时,防止雇主劳役外佣,并修改法例,容许外佣满约或断约后留港一个月,自行寻找工作,不必再付中介公司不合法的收费。

五、治本︰让外佣的原居地经济起飞
去年十月上任的印尼新政府,希望改善印尼外劳长期受虐的问题。印尼海外劳工安置暨保护局局长瓦希德(Nusron Wahid)表示,未来每个印劳输入国,都要确保印劳的权益、待遇。印佣的工时、最低工资、加班费等都必须与该国的家佣看齐。瓦希德说,印佣不应与雇主同住,要有自己的宿舍。凡不能达到标准的国家,印尼会在2017年停止向其提供印佣。
为何印尼政府能与强国议价?因为近年来印尼经济起飞,甚至有人建议将印尼加入四大金砖国(BRIC),成为BRIIC。印尼不再需要靠外劳引入600亿港元的外汇。(2013年数字,相当于其印尼中央政府总支出的7%)。

看来,最有效止住制度性的罪,就是经济的起飞。

(文稿由禧福协会刘达芳博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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