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认为婚姻条例修订草率

 

【KRT朱蔚欣报道】《2014婚姻(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刚于4月23日召开会议,讨论变性人的婚姻权问题。是次会议主要听取公众意见,共64位团体代表或个人出席,包括基督教团体、家长团体及平权团体等。

大部分团体认为修例草率,之前没作出充份公众咨询,要求搁置草案,应等政府先做好咨询及研究等工作。部分团体亦表示,由终审法院的判决决定具争议性的伦理及道德问题是不恰当的,重大社会议题应交由社会决定。

明光社对未经公众咨询而单由终审法院决定表示遗憾,但仍接受立法会最低限度的修例,支持今次的《条例草案》。对于有议员及平机会主席建议放宽性别重置手术的定义,明光社反对放宽,并在网上发动联署,一周内已收集到34,000多个个人及130个团体联署。

明光社总干事蔡志森表示,今次修例目的是避免出现性别混乱的情况,既然做了完整变性手术的人可改变身份证的性别,改变就应该是持续而稳定。香港性文化学会事工主任麦沛泉表示,若容许未完成整项变性手术的人士有婚姻权,会超过了终审法院的裁决。维护家庭基金表示,跨性别人士的性别身份承认牵涉问题繁多,不宜在今次修例中处理,因草案本身订明“完成整项变性手术”已足够处理终审法院的判决。

性倾向条例家校关注组则完全反对今次修例,认为终审法院须注重立法机关的独立性,不能凭单一个案就决定整个婚姻制度,亦要求政府先作全面咨询才进行修例事宜。

平等机会委员会也认为草案不恰当,在提交予政府的建议书中,平机会表示《婚姻草案》并非全面的《性别承认草案》,《婚姻草案》建议条文会引起各项法律问题,如更改性别对原有婚姻的影响、父母更改性别对子女的权利及继承权等问题;《婚姻草案》亦会将现行制度的问题提升至法律层面。

立法会将于4月29日再次举行公听会,届时将有另外33个团体及个别人士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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