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認為婚姻條例修訂草率

 

【KRT朱蔚欣報道】《2014婚姻(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剛於4月23日召開會議,討論變性人的婚姻權問題。是次會議主要聽取公眾意見,共64位團體代表或個人出席,包括基督教團體、家長團體及平權團體等。

大部分團體認為修例草率,之前沒作出充份公眾咨詢,要求擱置草案,應等政府先做好咨詢及研究等工作。部分團體亦表示,由終審法院的判決決定具爭議性的倫理及道德問題是不恰當的,重大社會議題應交由社會決定。

明光社對未經公眾咨詢而單由終審法院決定表示遺憾,但仍接受立法會最低限度的修例,支持今次的《條例草案》。對於有議員及平機會主席建議放寬性別重置手術的定義,明光社反對放寬,並在網上發動聯署,一周內已收集到34,000多個個人及130個團體聯署。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表示,今次修例目的是避免出現性別混亂的情況,既然做了完整變性手術的人可改變身份證的性別,改變就應該是持續而穩定。香港性文化學會事工主任麥沛泉表示,若容許未完成整項變性手術的人士有婚姻權,會超過了終審法院的裁決。維護家庭基金表示,跨性別人士的性別身份承認牽涉問題繁多,不宜在今次修例中處理,因草案本身訂明「完成整項變性手術」已足夠處理終審法院的判決。

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則完全反對今次修例,認為終審法院須注重立法機關的獨立性,不能憑單一個案就決定整個婚姻制度,亦要求政府先作全面咨詢才進行修例事宜。

平等機會委員會也認為草案不恰當,在提交予政府的建議書中,平機會表示《婚姻草案》並非全面的《性別承認草案》,《婚姻草案》建議條文會引起各項法律問題,如更改性別對原有婚姻的影響、父母更改性別對子女的權利及繼承權等問題;《婚姻草案》亦會將現行制度的問題提升至法律層面。

立法會將於4月29日再次舉行公聽會,屆時將有另外33個團體及個別人士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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