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社座谈会 探讨土地发展与公义

 
 

【记者黄少芬报道】香港楼价去年升3成,是全球主要地区升幅之冠;不符合资格申请公屋却又没有置业能力的 民,这个夹心阶层的居住问题未被政府正视。政府正就“资助置业”展开公众咨询,社会大众对复建居屋发出强烈呼声。一位大学教师认为,房屋不纯粹是商品,更是人的基本需要,因此在经济价值以外,土地发展也当考虑伦理和价值观。

明光社生命及伦理研究中心在7月8日举行小型座谈会“土地与公义”,邀请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助理教授钟剑华博士,探讨城市土地发展与公义、伦理的关系。

钟剑华认为,居住是 民基本需要,也是人权, 民应该有获得居住地方的途径,至少在政策上有参议权。从社会学角度看,房屋为人带来人生机会(life chance),与家庭、生涯规划、人际支援等等有关,在房屋分配政策上应加以考虑。可是香港的房屋有很重的商品属性,土地发展单以经济原则考虑,由有经济实力的人决定, 民的人生机会受其影响。

“香港的土地发展有倾向排拒不符资格的人。”他指出,政府的考虑基于经济价值,却没有从基本公民权利去考虑土地发展政策。举例说,近月政府对复建居屋的公众咨询,提出的问题是“应否助人置业”,认为土地有限是大问题,复建居屋涉及100余万业主和10余万公屋申请者的利益。他说,自从2002年政府宣布停建居屋后,土地运用完全被地产商主导,以至去年出现楼价升3成的局面。他说,不要以为政府以低价卖地皮给地产商,地产商便会以低价卖出去,上 公司都要为股东谋求最大利益。

“政府从不将公义放入政策的考虑,也不视房地产是必需品,没有考虑合理分配问题、社会关怀、保育和生涯规划。”

但他最后说,也不单是政府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问题,最大问题是唯利是图。他又说,香港是相当富裕的社会,却仍然只讲经济成就,现今 民应该重新考虑优先次序,经济成就是否惟一的价值?无限追求高增长就是成功吗?还是有其他价值应该去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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