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社座談會 探討土地發展與公義

 
 

【記者黃少芬報道】香港樓價去年升3成,是全球主要地區升幅之冠;不符合資格申請公屋卻又沒有置業能力的 民,這個夾心階層的居住問題未被政府正視。政府正就「資助置業」展開公眾諮詢,社會大眾對復建居屋發出強烈呼聲。一位大學教師認為,房屋不純粹是商品,更是人的基本需要,因此在經濟價值以外,土地發展也當考慮倫理和價值觀。

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在7月8日舉行小型座談會「土地與公義」,邀請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博士,探討城市土地發展與公義、倫理的關係。

鍾劍華認為,居住是 民基本需要,也是人權, 民應該有獲得居住地方的途徑,至少在政策上有參議權。從社會學角度看,房屋為人帶來人生機會(life chance),與家庭、生涯規劃、人際支援等等有關,在房屋分配政策上應加以考慮。可是香港的房屋有很重的商品屬性,土地發展單以經濟原則考慮,由有經濟實力的人決定, 民的人生機會受其影響。

「香港的土地發展有傾向排拒不符資格的人。」他指出,政府的考慮基於經濟價值,卻沒有從基本公民權利去考慮土地發展政策。舉例說,近月政府對復建居屋的公眾諮詢,提出的問題是「應否助人置業」,認為土地有限是大問題,復建居屋涉及100餘萬業主和10餘萬公屋申請者的利益。他說,自從2002年政府宣佈停建居屋後,土地運用完全被地產商主導,以至去年出現樓價升3成的局面。他說,不要以為政府以低價賣地皮給地產商,地產商便會以低價賣出去,上 公司都要為股東謀求最大利益。

「政府從不將公義放入政策的考慮,也不視房地產是必需品,沒有考慮合理分配問題、社會關懷、保育和生涯規劃。」

但他最後說,也不單是政府的問題,而是整個社會的問題,最大問題是唯利是圖。他又說,香港是相當富裕的社會,卻仍然只講經濟成就,現今 民應該重新考慮優先次序,經濟成就是否惟一的價值?無限追求高增長就是成功嗎?還是有其他價值應該去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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