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韩逃亡潮助长人口贩卖 妇女迫婚嫁农民

 

有国际组织声称,人口贩卖是全球发展最快及第二大的犯罪工业,而北韩女性逃亡中国,更会遭受三重痛苦︰在北韩受饥荒之苦,逃亡中国受侵犯之苦,遣返北韩后受牢狱之苦。

文◎澍雯

北韩人权委员会(Committee for Human Rights in North Korea)在2009年发表报告书,指出北韩妇女逃亡中国后,许多被贩卖给汉人作人妻,强迫婚姻实际上是侵犯人权。HRNK表示,中国政府不承认难民身份,将逮捕的北韩妇女遣返北韩,没依国际法保护人身安全,国际社会亦没关注侵犯人权问题。

HRNK委任一名韩裔人权专家,在2004-2006年间亲访中国东北及青岛展开调查,其间访问77多名非法居留的北韩妇女,选入报告书的个案有53个。

报告书指出,粮食缺乏是逃难的主要原因。根据1990年官方统计,中国境内有接近2百万朝鲜族,集中在黑龙江、吉林、辽宁,而吉林人口达6成是朝鲜族。移民潮可追溯至19世纪,朝鲜发生大饥荒,迫使大批农民过河移居中国;日占时期,也有大批朝鲜人逃往中国;近代的逃亡潮始于90年代中期的北韩大饥荒,虽然饥荒问题近年已有改善,但粮食仍然不足供应全国人口。女性一旦失去父亲或丈夫,生计顿成问题,有些成为无家可归者或拾荒著,逃往中国视为唯一的求生出路。

许多妇女往中国只想有更好的生活,但被骗徒带到乡村贩卖给愿意付钱讨老婆的单身汉。有些女性被居于中国的朝鲜裔亲人出卖,那些人不会视交易为贩卖活动,因为他们没有侵犯人权的意识,而且在他们眼中,强迫婚姻总比赤贫好。

逃亡中国的北韩人多数越过图们江进入境内,躲藏东北地区。这里是中国最贫穷的地区,乡村的男人都去了城市打工,留在村里的通常是没有工作能力的单身汉,或有酗酒问题、赌瘾,或是重病,或是残障,他们没有本钱讨中国老婆,于是愿意付钱娶妻。中国的一子政制使中国农村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衡,在某些地区,适婚男女比例是14︰1,促使贩卖北韩女性成为有利可图的生意。

报告书作者说,北韩“新娘”的价钱不一,年纪和姿色是决定因素,根据几年前的资料,价钱由人民币2000元到8000元也有。一些贫困农夫可能要花掉几年的收入才买得一个“新娘”,婚姻的交易令他们债务缠身,婚后整个家庭陷入更深的贫穷。

被迫嫁给中国农民的北韩妇女,一般受到村民保护,公安也视而不见。有些因为遭受虐打,或恐怕再度被卖给别人,或忍受不住农耕生活,于是逃走。有些去青岛,以为有更好的发展机会,但好梦落空,抵受不住金钱的诱惑,最后堕入卖淫行业。

北韩妇女纵使与汉人成婚,也不能在中国有合法身份,若然被遣返北韩,将面临很重刑罚,因此时时刻刻活在恐惧里,担忧被中国公安逮捕。有些被丈夫长期禁锢,不幸的遭受虐待却求救无门。生下的儿女跟她们一样在中国没有身份,也不受中国的法律保护。

中国政府认为她们逃出北韩是基于生活问题,并非受政治迫害,因此定她们为“非法经济移民”,而不承认难民身份,一旦被逮捕,将依法遣返她们回北韩。报告书指出,北韩视逃离本国的人为叛徒,将遣返的送进劳改营,剥夺自由,刑期由3个月到3年不等,企图寻求政治庇护的人关在劳改营不少于5年,有些甚至遭虐打,最严重的被判死刑。因此HRNK倡议中国遵守国际法保障她们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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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韩人权委员会发表的报告书 “Lives for Sale: Personal Accounts of Women Fleeing North Korea to China”,里面有53个贩卖人口真实个案,以下是其中4个︰

被诱骗到中国
李姓女子,1962年出生,居住黑龙江

我在北韩有丈夫和一个儿子,经济环境不差,丈夫在农场工作,我卖服装挣点钱,又为来北韩做生意的中国人提供住宿。2002年1月某一日,一个朝鲜族中国男子来住宿20天,他知道我卖服装,就告诉我去中国卖服装可以赚很多钱。我没有告诉丈夫和儿子,就跟他去火车站打算前往中国;在火车轨附近,他给我清水和食物,我吃了后感到晕眩,后来失去知觉,醒来时,发现自己在中国境内的一栋房子里,当时还有另外两个北韩女人。10日后,有些朝鲜人带我坐火车去黑龙江的乡村,卖给一个47岁的汉人,但一个月后,他想把我卖给别人,因为我不会说中文。我不想再度被卖,于是逃走了。

孤儿偷渡入中国
蔡姓女子,1981年出生,居住吉林

我双亲在1998年过身,当时我16岁。爸爸去中国那里想找食物和衣服给我们,回来时,被捉拿入狱。出狱后一个半月,他因肝病去世。我和弟弟就被送去孤儿院,我在18岁时,我跟一个同伴逃走,我们和她的姊姊在2000年偷渡入中国,在途中分道扬镳。后来,我去图们的一个小餐馆求助,东主两夫妇带我去医院,因为当时我营养不良,患上肺炎。在医院接受治疗10天后,东主带我去他弟弟的家里,待在那里两个月后,就为我和他弟弟举行婚礼。我在18岁时,嫁给34岁的汉人。

遣返后遭毒打
金太,1965年出生,居住吉林

我在北韩是一个孤儿,找不到可吃的,在1998年独个儿越过图们江偷渡入中国,后来遇见一个朝鲜男子,他带我入城,以3000元的价钱卖给一个朝鲜男人作老婆。由1998至2005年,我一直在农村生活,与村民关系良好;但在2005年5月,两个公安突然来我家把我带走,说为我办登记文件,但其实是骗我,他们把我遣返北韩。我丈夫想救我,愿意交“罚款”,但公安不收。

我被送去北韩的国家安全部门,被监禁4个星期。审问我的人突然用拳头打我的左眼,令我立时失去视力,后来把我送去家乡的劳改营,那时我才发现自己怀孕了。

我在劳改营干苦工,被虐打,三个月后,我在前往农村工作的途中趁机逃走。当时,我在北韩没有家人和朋友,只想回到丈夫那里。当时是2005年12月,下著大雪,我徒步走过图们江,夜间走山路,到达丈夫会合我的地方。一个月后,我生了小宝宝。

堕入色情行业
李姓女子,1979年出生,居住山东

我父亲在我年幼时过身,妈妈有重病,我有三个兄弟姊妹。我在北韩的师范学院毕业,受雇于政府部门。妈妈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从中国来北韩,所以有许多亲友在中国。我在政府部门工作,与外界很少接触,没听过有关偷渡入中国的事。2001年,一个阿姨和朋友邀请我去旅行,我和她分别坐两部汽车,穿越一个又一个山岭,翌日清早6点,我走出汽车,才发现自己在中国的延吉。我被送到朝鲜族黑帮手上,他们付4000元买我。后来才知道妈妈以为我被绑架,并且被杀,她烧了我的衣服。

黑帮把我带去黑龙江,把我关在一家卡拉OK店里一个半月。他们其中一个人对我很好,给我一些韩文的中国文学书籍,后来他说要为我找个汉人丈夫,我说如果除了结婚外没有其他出路,那么我想嫁给不错的人。他介绍我认识一个27岁的公务员,我很失望,就在搬入他的家前几天,我溜走了,之后躲藏在旅馆,但被捉回,我只好不情愿地跟那个付了7000元的男人同居,直到2004年。那段日子,我要干农活,但我不想在农村生活,于是在离开他时,跟他说︰我不带走什么,也没寄过钱给北韩的家人,我给了你我的青春,现在我要得回自由,所以离开你。

2005年5月,我去青岛,初头在韩国人的公司工作3个月,做翻译员和秘书,每月有1,500元收入,后来转去另一公司,朝8晚5。在黑龙江认识的一个朋友介绍我去“宿舍”做工,下午5点后上班,我的工作是陪男人喝酒、唱歌、跳舞,有时候会跟客人上床,客人通常是朝鲜裔中国人和韩国人。

2005年11月,我动手术切割子宫肿瘤,手术费花了500元,打针药物另要2000元,医生说我要动更多手术和接受更多治疗,于是我辞掉秘书的工作,只在“宿舍”和卡拉OK店打工。

青岛有许多韩国人的公司和韩国商人,所以许多北韩女人以为来这里可以赚些钱,不幸地,她们多数像我一样最后在“宿舍”,我们要用钱买衣服、化妆品,还要付生活开支,根本储蓄不到想要的钱。我仍有梦想,想学英文和电脑,青岛有私人学校教外语和电脑,当我的健康好些时,有足够的钱,我会去上课,不再干这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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