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韓逃亡潮助長人口販賣 婦女迫婚嫁農民

 

有國際組織聲稱,人口販賣是全球發展最快及第二大的犯罪工業,而北韓女性逃亡中國,更會遭受三重痛苦︰在北韓受饑荒之苦,逃亡中國受侵犯之苦,遣返北韓後受牢獄之苦。

文◎澍雯

北韓人權委員會(Committee for Human Rights in North Korea)在2009年發表報告書,指出北韓婦女逃亡中國後,許多被販賣給漢人作人妻,強迫婚姻實際上是侵犯人權。HRNK表示,中國政府不承認難民身份,將逮捕的北韓婦女遣返北韓,沒依國際法保護人身安全,國際社會亦沒關注侵犯人權問題。

HRNK委任一名韓裔人權專家,在2004-2006年間親訪中國東北及青島展開調查,其間訪問77多名非法居留的北韓婦女,選入報告書的個案有53個。

報告書指出,糧食缺乏是逃難的主要原因。根據1990年官方統計,中國境內有接近2百萬朝鮮族,集中在黑龍江、吉林、遼寧,而吉林人口達6成是朝鮮族。移民潮可追溯至19世紀,朝鮮發生大饑荒,迫使大批農民過河移居中國;日占時期,也有大批朝鮮人逃往中國;近代的逃亡潮始於90年代中期的北韓大饑荒,雖然饑荒問題近年已有改善,但糧食仍然不足供應全國人口。女性一旦失去父親或丈夫,生計頓成問題,有些成為無家可歸者或拾荒著,逃往中國視為唯一的求生出路。

許多婦女往中國只想有更好的生活,但被騙徒帶到鄉村販賣給願意付錢討老婆的單身漢。有些女性被居於中國的朝鮮裔親人出賣,那些人不會視交易為販賣活動,因為他們沒有侵犯人權的意識,而且在他們眼中,強迫婚姻總比赤貧好。

逃亡中國的北韓人多數越過圖們江進入境內,躲藏東北地區。這裡是中國最貧窮的地區,鄉村的男人都去了城市打工,留在村裡的通常是沒有工作能力的單身漢,或有酗酒問題、賭癮,或是重病,或是殘障,他們沒有本錢討中國老婆,於是願意付錢娶妻。中國的一子政制使中國農村的男女比例嚴重失衡,在某些地區,適婚男女比例是14︰1,促使販賣北韓女性成為有利可圖的生意。

報告書作者說,北韓「新娘」的價錢不一,年紀和姿色是決定因素,根據幾年前的資料,價錢由人民幣2000元到8000元也有。一些貧困農夫可能要花掉幾年的收入才買得一個「新娘」,婚姻的交易令他們債務纏身,婚後整個家庭陷入更深的貧窮。

被迫嫁給中國農民的北韓婦女,一般受到村民保護,公安也視而不見。有些因為遭受虐打,或恐怕再度被賣給別人,或忍受不住農耕生活,於是逃走。有些去青島,以為有更好的發展機會,但好夢落空,抵受不住金錢的誘惑,最後墮入賣淫行業。

北韓婦女縱使與漢人成婚,也不能在中國有合法身份,若然被遣返北韓,將面臨很重刑罰,因此時時刻刻活在恐懼裡,擔憂被中國公安逮捕。有些被丈夫長期禁錮,不幸的遭受虐待卻求救無門。生下的兒女跟她們一樣在中國沒有身份,也不受中國的法律保護。

中國政府認為她們逃出北韓是基於生活問題,並非受政治迫害,因此定她們為「非法經濟移民」,而不承認難民身份,一旦被逮捕,將依法遣返她們回北韓。報告書指出,北韓視逃離本國的人為叛徒,將遣返的送進勞改營,剝奪自由,刑期由3個月到3年不等,企圖尋求政治庇護的人關在勞改營不少於5年,有些甚至遭虐打,最嚴重的被判死刑。因此HRNK倡議中國遵守國際法保障她們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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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韓人權委員會發表的報告書 「Lives for Sale: Personal Accounts of Women Fleeing North Korea to China」,裡面有53個販賣人口真實個案,以下是其中4個︰

被誘騙到中國
李姓女子,1962年出生,居住黑龍江

我在北韓有丈夫和一個兒子,經濟環境不差,丈夫在農場工作,我賣服裝掙點錢,又為來北韓做生意的中國人提供住宿。2002年1月某一日,一個朝鮮族中國男子來住宿20天,他知道我賣服裝,就告訴我去中國賣服裝可以賺很多錢。我沒有告訴丈夫和兒子,就跟他去火車站打算前往中國;在火車軌附近,他給我清水和食物,我吃了後感到暈眩,後來失去知覺,醒來時,發現自己在中國境內的一棟房子裡,當時還有另外兩個北韓女人。10日後,有些朝鮮人帶我坐火車去黑龍江的鄉村,賣給一個47歲的漢人,但一個月後,他想把我賣給別人,因為我不會說中文。我不想再度被賣,於是逃走了。

孤兒偷渡入中國
蔡姓女子,1981年出生,居住吉林

我雙親在1998年過身,當時我16歲。爸爸去中國那裡想找食物和衣服給我們,回來時,被捉拿入獄。出獄後一個半月,他因肝病去世。我和弟弟就被送去孤兒院,我在18歲時,我跟一個同伴逃走,我們和她的姊姊在2000年偷渡入中國,在途中分道揚鑣。後來,我去圖們的一個小餐館求助,東主兩夫婦帶我去醫院,因為當時我營養不良,患上肺炎。在醫院接受治療10天後,東主帶我去他弟弟的家裡,待在那裡兩個月後,就為我和他弟弟舉行婚禮。我在18歲時,嫁給34歲的漢人。

遣返後遭毒打
金太,1965年出生,居住吉林

我在北韓是一個孤兒,找不到可吃的,在1998年獨個兒越過圖們江偷渡入中國,後來遇見一個朝鮮男子,他帶我入城,以3000元的價錢賣給一個朝鮮男人作老婆。由1998至2005年,我一直在農村生活,與村民關係良好;但在2005年5月,兩個公安突然來我家把我帶走,說為我辦登記文件,但其實是騙我,他們把我遣返北韓。我丈夫想救我,願意交「罰款」,但公安不收。

我被送去北韓的國家安全部門,被監禁4個星期。審問我的人突然用拳頭打我的左眼,令我立時失去視力,後來把我送去家鄉的勞改營,那時我才發現自己懷孕了。

我在勞改營干苦工,被虐打,三個月後,我在前往農村工作的途中趁機逃走。當時,我在北韓沒有家人和朋友,只想回到丈夫那裡。當時是2005年12月,下著大雪,我徒步走過圖們江,夜間走山路,到達丈夫會合我的地方。一個月後,我生了小寶寶。

墮入色情行業
李姓女子,1979年出生,居住山東

我父親在我年幼時過身,媽媽有重病,我有三個兄弟姊妹。我在北韓的師範學院畢業,受雇於政府部門。媽媽在文化大革命時期從中國來北韓,所以有許多親友在中國。我在政府部門工作,與外界很少接觸,沒聽過有關偷渡入中國的事。2001年,一個阿姨和朋友邀請我去旅行,我和她分別坐兩部汽車,穿越一個又一個山嶺,翌日清早6點,我走出汽車,才發現自己在中國的延吉。我被送到朝鮮族黑幫手上,他們付4000元買我。後來才知道媽媽以為我被綁架,並且被殺,她燒了我的衣服。

黑幫把我帶去黑龍江,把我關在一家卡拉OK店裡一個半月。他們其中一個人對我很好,給我一些韓文的中國文學書籍,後來他說要為我找個漢人丈夫,我說如果除了結婚外沒有其他出路,那麼我想嫁給不錯的人。他介紹我認識一個27歲的公務員,我很失望,就在搬入他的家前幾天,我溜走了,之後躲藏在旅館,但被捉回,我只好不情願地跟那個付了7000元的男人同居,直到2004年。那段日子,我要幹農活,但我不想在農村生活,於是在離開他時,跟他說︰我不帶走甚麼,也沒寄過錢給北韓的家人,我給了你我的青春,現在我要得回自由,所以離開你。

2005年5月,我去青島,初頭在南韓人的公司工作3個月,做翻譯員和秘書,每月有1,500元收入,後來轉去另一公司,朝8晚5。在黑龍江認識的一個朋友介紹我去「宿舍」做工,下午5點後上班,我的工作是陪男人喝酒、唱歌、跳舞,有時候會跟客人上床,客人通常是朝鮮裔中國人和南韓人。

2005年11月,我動手術切割子宮腫瘤,手術費花了500元,打針藥物另要2000元,醫生說我要動更多手術和接受更多治療,於是我辭掉秘書的工作,只在「宿舍」和卡拉OK店打工。

青島有許多南韓人的公司和南韓商人,所以許多北韓女人以為來這裡可以賺些錢,不幸地,她們多數像我一樣最後在「宿舍」,我們要用錢買衣服、化妝品,還要付生活開支,根本儲蓄不到想要的錢。我仍有夢想,想學英文和電腦,青島有私人學校教外語和電腦,當我的健康好些時,有足夠的錢,我會去上課,不再幹這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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