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光社何罪之有说起

 

文◎黄少芬

反明光社的浪潮看来仍会汹涌。在网上搜索“明光社”资料,头几页多是恶意批评;早前张国栋写的《论尽明光社》,令长久对批评沉默的蔡志森终于开声辩护。日前,陈士齐又在传媒上恨批明光社。愈看愈不明白,明光社何罪之有,到底犯了什么滔天大罪呢?即使有错失或有未完善之处,也不“配”那相当多的罪名。

明光社的存在其实反映社会道德已落入非常险峻的景况。先知只出现在祭司和君王失职的时代,按神的旨意,神的殿交付祭司,神的国交付君王,倘若祭司和君王尽其职,理想的国度就会延续下去,社会也不需要先知发声,因为没有什么需要纠正和警惕。

我不是说,香港的教会都失职了,忠心的教会还是有许多,但基督徒占全港人口不到百分之五,可想而知,忠心的教会太少了。由于人口比例低,基督徒持守的价值观不被看为社会主流价值。虽然真理不是由信仰群体的大小来判断其价值,但现实情况是,香港政制的改变往往受民意影响,发表意见人数多寡往往是政改方向的关键。按此推想,基督徒人口比例若是持续下降,社会主流价值将更受当代俗世社会信念影响,到时候还有什么理据、调查报告可以拿来支持发表声明的论点?到了今日,我相信不会有太多基督徒乐观地相信,未被救赎的社会道德会突然出现复兴。

福音是救赎社会的出路
我们要本于良心发声和行动,但这些顶多只能减缓社会的腐败(在神的恩典期结束前),却不能改变人心。不管法例如何完善,非基督徒没有圣灵内住,依然没有能力达到神的标准,法例不能把天国带到人间。福音始终是救赎社会的出路,教会责无旁贷,但不是开展福音事工就成,本身型态的改变也很重要。

圣经展现神改变世界的模式是拣选一小部分人分别出来,活出神的心意,建立荣耀的国度,吸引外邦人进入神国。分别出来的人是君尊的祭司,祭司有常常亲近神的生命,而君尊的祭司更有展现君王权能的生命,所以有圣洁生命,又有运用属灵恩赐展现神国权能的服侍。教会的工作清单可以有扶贫、社会行动,但要搞好优先次序,最优先的仍是老本行︰建立祭司的生命、重执君王的权柄,传天国的福音,社会的转化是自然而有的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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