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光社何罪之有說起

 

文◎黃少芬

反明光社的浪潮看來仍會洶湧。在網上搜索「明光社」資料,頭幾頁多是惡意批評;早前張國棟寫的《論盡明光社》,令長久對批評沉默的蔡志森終於開聲辯護。日前,陳士齊又在傳媒上恨批明光社。愈看愈不明白,明光社何罪之有,到底犯了甚麼滔天大罪呢?即使有錯失或有未完善之處,也不「配」那相當多的罪名。

明光社的存在其實反映社會道德已落入非常險峻的景況。先知只出現在祭司和君王失職的時代,按神的旨意,神的殿交付祭司,神的國交付君王,倘若祭司和君王盡其職,理想的國度就會延續下去,社會也不需要先知發聲,因為沒有甚麼需要糾正和警惕。

我不是說,香港的教會都失職了,忠心的教會還是有許多,但基督徒佔全港人口不到百分之五,可想而知,忠心的教會太少了。由於人口比例低,基督徒持守的價值觀不被看為社會主流價值。雖然真理不是由信仰群體的大小來判斷其價值,但現實情況是,香港政制的改變往往受民意影響,發表意見人數多寡往往是政改方向的關鍵。按此推想,基督徒人口比例若是持續下降,社會主流價值將更受當代俗世社會信念影響,到時候還有甚麼理據、調查報告可以拿來支持發表聲明的論點?到了今日,我相信不會有太多基督徒樂觀地相信,未被救贖的社會道德會突然出現復興。

福音是救贖社會的出路
我們要本於良心發聲和行動,但這些頂多只能減緩社會的腐敗(在神的恩典期結束前),卻不能改變人心。不管法例如何完善,非基督徒沒有聖靈內住,依然沒有能力達到神的標準,法例不能把天國帶到人間。福音始終是救贖社會的出路,教會責無旁貸,但不是開展福音事工就成,本身型態的改變也很重要。

聖經展現神改變世界的模式是揀選一小部分人分別出來,活出神的心意,建立榮耀的國度,吸引外邦人進入神國。分別出來的人是君尊的祭司,祭司有常常親近神的生命,而君尊的祭司更有展現君王權能的生命,所以有聖潔生命,又有運用屬靈恩賜展現神國權能的服侍。教會的工作清單可以有扶貧、社會行動,但要搞好優先次序,最優先的仍是老本行︰建立祭司的生命、重執君王的權柄,傳天國的福音,社會的轉化是自然而有的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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