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条例之争 黄成智︰不会为信仰立场认错

 

政府建议将同性同居者纳入《家庭暴力条例》保障范畴,身为基督徒的民主党黄成智议员表态反对,表示或会申请豁免跟党投票,事件遭受妇权组织、同性恋运动支持者点名批评,有关人士更要求党主席与黄成智向选民道歉。《家暴》之争考验基督徒参政时对信仰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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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成智向本报记者表示,现时不是讨论应否道歉的阶段,他相信只要改变条例名称,便很容易获通过。他说︰“我按信仰立场表达意见,没有不对之处,用不着道歉。”

他现时还未正式申请自由投票,若然民主党不准许,他表示仍然会在卫护家庭价值的大前题下表达立场,绝不会退让。至于有人批评他动员基督徒反对修订,他感激陈日君枢机发表声明,赞扬他按信仰和良心表达立场,并指他未有如报道称动员基督徒支持他的立场,但他也回应说︰“在自由开放的社会,人人可以向别人表达立场。”

黄成智也表示,教会及基督徒都应该出来表达意见,可以表达自己的信仰立场。对于社会议题,教会适宜按宗教立场表达意见吗?黄成智回答说,信仰是人生方向的指标,不用担心有问题,除非我们的信仰有问题,“我们不只是为自己的信仰缘故去提出意见,更要为社会利益设想。”他补充说,最重要的仍然是祷告,他坦言说︰“不是靠人的能力就行了。”

修订条例进程

政府按民主党的意愿,原定本年度将《家暴》范畴扩大至同性同居者,去年12月8日立法会展开讨论,黄成智成为首个表态反对修订的议员,并向传媒透露有意申请自由投票。明光社、香港华人基督教联会、其他社会及教育组织以巩固家庭为由,陆续发表提出反对的声音。同性恋运动支持者却斥责反对者见死不救,不顾同性恋者的安危。民主党与黄成智个人去年底表示,提议将《家庭暴力条例》易名为《家居暴力条例》,既能保障同性同居者,又避免修订令社会对家庭观念有曲解。

1月10日上午9至12时立法会就《家暴》修订举行公听会,届时政府搜集的意见将作为条例修订与否的民意。据闻超过100间团体报名参加,但场地最多只能容纳六七十个团体的代表,黄成智表示他会争取举行多一次公听会。

矛头指向黄成智

约10名同运支持者去年12月22日冲上民主党总部,大喊“黄成智可耻”的口号,不满黄成智反对政府以修订《家庭暴力条例》的方式处理同性同居者的暴力问题,认为是歧视同性恋者。又扬言,若民主党不按选举时承诺全投赞成票保护同性恋者,将永远不会投票给民主党。香港性文化学会随后发呼吁信,促基督徒声援黄成智。

黄成智表示,当日他不在现场,也未获悉有人会示威,但1月7日将与有关人士会面,以澄清对他的误解。他说︰“我们完全同意同性同居者在暴力问题上应受到保护,这是每个人的基本权益,包括同性恋者。但今次的修订建议有问题。条例名称的‘家庭暴力’,英文是Domestic Violence,也应用于同居人士,在此意义下我不反对修订;但条例中文名称和内容均有‘家庭’字眼,若将同性同居者纳入范畴,将造成同性同居等同婚姻关系的观念,进一步令同性婚姻走向合法化,家庭制度会被摧毁。”

民主党的承诺起争议

妇权组织批评民主党违反在选举时表示支持修订的承诺,也不满民主党容许有宗教信仰的议员(黄成智)申请豁免跟从党投票,因此要求党主席何俊仁及黄成智向选民道歉。

黄成智则表示,在选举期间,在未经他同意下,有党员自行回复妇权组织的文件,他本人从没作出支持修订的承诺。

维护家庭联盟、香港性文化学会及明光社1月5日向传媒表示,在选举期间曾向民主党候选人发问卷,了解对《家暴》修订的意见。去年8月15日民主党研究主任的回复是(c)“继续采用现时的做法,如有同性同居受暴力对待,警方可以《伤害人身罪条例》作出检控”,而未有选择(a)“将同性同居者纳入家暴条例的涵盖范围”。9月2日收到更正声名,表示立场有重大的转变,由(c)改为(a)。后来民主党总干事陈家伟来信,表示民主党的意向是将条例的“婚姻居所”(Matrimonial Home)改为“家庭居所”(Domestic Home),凡住在同一居所内的人,不论婚姻状况及性取向如何都应受到保护。维护家庭联盟等因此认为,陈家伟的声明是代表民主党在选举前最后的立场,这亦与他们的诉求相近︰赞成条例易名,不以《家暴》处理同性同居者的暴力问题,因此要求民主党履行当时的承诺。

建议将条例易名

黄成智表示,他和民主党现时建议将《家庭暴力条例》改为《家居暴力条例》,避免家庭的定义因条例修订而有所改变。

明社社对修订亦有三项建议,将《家庭暴力条例》改为《家庭及同居暴力条例》,或订立新条例,暂称为《家居暴力条例》或《同住暴力条例》,或扩大家暴条例的保障范围至其他同住一处的人士,例如同一单位的租客。

同运支持者不同意将“家庭”改名“家居”或“同住”,认为是不忠实的翻译。他们亦认为,现时家暴条例不单是保障有婚姻关系人士或前配偶,更包括异性同居者、前异性同居者,血亲或领养关系的子女等等,因此家暴条例根本没有将家庭以“不容他人介入的一男一女自愿终身结合”(法例对婚姻的定义)作定义,以此驳斥破坏家庭制度的理据。

修订令同性婚姻开绿灯

张建宗局长曾表示,本港的法例不承认同性婚姻,修改家暴条例也不表示承认同性婚姻。但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梁美芬议员撰文表示︰“现时政府提出的修订,明显是要改变现存的主流道德价值观。在外国,类似的法例通过后,下一步一定是同性恋者要求同性婚姻的合法化。因此,制定一条新的修订或立法,正是告诉大家什么是香港的主流价值观,法律是为了阻止社会上不受欢迎的行为再发生,或将新价值观向社会推广,将同性同居关系加入家庭的定义,明显是会向香港社会发出重大讯息︰“港府为同性恋者大开绿灯”;此后,同性恋朋友亦可能透过司法复核,要求修订《婚姻条例》,将一男一女的婚姻,修改为包括同性婚姻。不只,群婚、包二奶等全都可能被要求合法化。”

(记者黄少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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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演进

08年12月8日 立法会就家暴修订展开讨论,黄成智表态反对修订。
08年12月8日 明光社发表声名反对修订。
08年12月17日 香港华人基督教联会呼吁信徒反对修订。
08年12月22日 约10名同运支持者冲上民主党总部抗议民主党没有照选举时的承诺支持同运。
12月22日 民主党主席何俊仁和议员黄成智建议政府将《家庭暴力条例》易名为《家居暴力条例》,涵盖同一居所的所有成员,包括同性同居者。
08年12月24日 香港性文化学会呼吁声援黄成智。
09年1月4日 民主党正副主席重申,即使条例未能易名,也会支持条例。
09年1月5日 维护家庭联盟等向传媒表示,民主党选举前最后立场是与他们的诉求相近。
09年1月5日 陈日君枢机发表声明,赞扬黄成智按信仰及良心表达立场。
09年1月10日 立法会举行公听会,超过100间团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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