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法主义──不法的诱惑


康希牧师
 

废法主义──不法的诱惑

康希牧师

在新约圣经的经文中,我们发现基督徒的生活常常被比做是一条“路”。在使徒行传中有四处提到“道路”,路加使用“道路”这个词 (hodos NT: 3598) 来描述生命之路、生活形态、方向、道路或一个人所走的路径,是完全要傚法基督神圣与纯洁的生命与品格。“道路”(hodos) 同时也意指生命的目的。我们既知道耶稣是唯一的道路(约14:6),我们必须在一切所言、所行、所想与所感受之上来荣耀 。

不仅如此,基督自己也劝勉 的门徒,当行在这条“窄路”上。

“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马太福音7:13-14)

窄小的路和窄小的思想,这两者之间是截然不同的。窄小、狭隘的思想,通常是指那些论断的态度与批评的心态。但行在窄路上,不是要你有扭曲的心态;事实刚好相反,是你很清楚公义所要求的一切,并专注其上。

耶稣说在窄路的两旁都有大路,我们可以轻易换道而行。但 警告我们,若选择这大路而行,最终却是朝向毁灭。我们行在基督徒的生命之路上,常见的试探和倾向,就是会偏离这条公义之路;不论是太偏左或太偏右,都曾发生过。这在教会历史上历历可数,有整个教会支派、运动和宗派,完全偏差而进入危险的大路之上──或偏右或偏左。

律法主义──偏向右侧

在“丰收时代”杂第12到14期,在我所撰写的一篇名为“你有多自由?”的文章中,详细探讨律法主义,以及它对基督教历史所有信徒和教会带来多大的伤害。〔编者注︰这三系列的文章,您可以在丰收时代的网络杂阅读得到,请上网http://www.chc.org.sg/harvesttimes/ht_24/ht_24_02a.asp查阅。〕

在耶稣的年代,犹太人的社会是全世界制订条例、法规最为繁复的社会。宗教领袖在神于西乃山上所颁给摩西的律法之上,多加超过千条的诫命。法利赛人与文士们把每个人都放在严厉的监视之下,使得生活被压得几乎喘不过气来。耶稣义愤填膺,因他们的律法主义而斥责他们︰

“你们去带领人,自己却是瞎眼的!如同喝水时,将苍蝇挑出来,却吞下整苹骆驼!”(马太福音23:24,NCV版)

基本上耶稣要说的是︰“你们荒谬地设立了许多规则与条例,连你们自己都无法遵守。你们不过是一群假冒为善之徒!你们已失掉与神的关系,就想借着遵守一堆条例来弥补。”

尽管这些话非常严厉,但时至今日,此真理仍然能在基督教界产生共鸣。信徒从圣灵入门,得着神的启示,经历到拯救的恩典与圣灵加添的力量;然而,为了某些原因,他们竟有此倾向,要回去倚靠人为的规则和条例,而不是持续凭信心倚靠圣灵而活。

在六0、七0年代的灵恩更新时期,许多传统教会中,接受圣灵充满的最大拦阻,就是律法主义。不可以向神举手、不可以唱节奏轻快的诗歌、不可以为病人祷告、不可以说方言……等等。许多在律法主义掌控之下的人,很难接受圣灵的洗。

纵使在灵恩更新时,律法主义成为最大的拦阻,耶稣还警告我们另一个问题,是会在末日带来更大的拦阻。

“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冷淡了。”(马太福音24:12)

不法 (anomia NT: 458) 字面的解释为︰罪孽、全然轻蔑、以及不顾法律、拒绝、轻视所有的法律。Anomia是“没有法律的生活”,这样在文化中会造成无法无天的现象;在基督教里则造成异端、不道德、以及完全抛开所有的限制。

在末世,更严重需要担心的将是“不法”──偏向左侧。敌基督本身,就被称为“不法之人”。律法主义,是削弱你的良心;但不法的生命,至终,会扼杀你对主的爱。

废法主义──偏向左侧

律法主义的相反,就是“废法主义”。“废法主义”(Antinomianism)一词,是由两个希腊字组合而成︰“anti”意思是“反对”;而“nomos”指的就是“法律”。

牛津字典中对废法主义的定义是︰“一种信念,认为基督徒因恩典而得救,不必再遵守任何道德律法。”

究其本质,废法主义是一种有瑕疵、会致命的错误信念,认为一旦基督徒进入神的恩典之后,他就可以任意犯罪,因为神的律法(特别是十诫),再也不适用于他(她)们的生命了。

最先使用“废法主义”一词的,是十六世纪伟大的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来指出他先前的学生与门徒-约翰·阿格里可拉的问题。阿格里可拉一开头听见路德关于“因信称义”的启示非常兴奋,然而他却擅自扭曲其意,教导说基督徒已不受神任何道德律法的约束,并且十诫在信徒的生命中已不再有任何地位。

这是改革宗历史里第一次产生重大的争议,这样的争议从公元1537年到1540年之间,断断续续一直缠绕着。为正面反对这样的异端,路德开始强调律法在基督徒生命中的重要性,也极力传讲门徒训练的必要。1539年,他写了一篇重要的论文“反对废法主义”来反驳废法主义之说,一次就永远定案了。

耶稣来,为要坚固律法

究竟道德法,即所谓的十诫,与现今我们这些信徒还有关联吗?耶稣是怎么说的?

当有人来到耶稣面前问 ︰“良善的夫子,我当怎么做才能得永生?”时,耶稣回答他︰“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太19:17)他在当时,立刻解释他所说的诫命,指的就是十诫。

魔鬼在旷野试探耶稣的时候,耶稣引述第一条诫命来斥责它︰“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侍奉 。”(太4:10)

登山宝训(太5-7),毫无疑问是耶稣在世上服事时,讲过最有名的一篇道,那其实就像是神国度的大宪章或宪法。这篇道是再次确认,神的道德律法在天国信徒的生命中仍有功效。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马太福音5:17)

耶稣来,若真是像废法论者所言,要废弃掉律法与诫命,这节经文就完全没有意义了。“我来不是要废掉律法,乃是要除掉律法。”这样,耶稣就是自相矛盾了。

实际上,“成全”一词(希腊文︰pleroo),更好的翻译应该是︰扩充、建立、使坚固、更稳固、更完全。它并不是终止道德律法的意思。

接下来耶稣发出一个严正的警告,免得有人以为他们就不用再遵守神的律法了︰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马太福音5:18-20)

摩西的十诫,不像礼仪法或仪式法,这乃是神永恒、不变的律法,为要反映出神的性情与公义。在整个登山宝训和其他的福音书中,耶稣不断强调遵行律法的重要。

令人难过的是,在基督教圈子里许多的牧师和教会领袖们,教导的内容正好与耶稣所强调的背道而驰。有一位我认识的牧师,甚至教导他的会众,十诫会“毒害”我们的心灵,我们应该避之如蛇蝎。若不将神永恒、道德之律当作生命的罗盘与指引,废法之人即成为不法。耶稣对这群人是怎么说的?

“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唯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阿主阿,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么?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或作行不法之人),离开我去罢。”(马太福音7:21-23)

那些称呼 为“主”、发预言、赶鬼、行神迹异能的人是谁?在我们现在的情况里,他们一定是来自“灵恩派、信心话语”圈子的信徒。在我十八年的全职传道生涯中,看过很多灵恩的同工们,拒绝神的道德律法,并竭力将这样的想法传给他的跟随者。圣经很清楚描述出他们的结局,废法论者就是异端,最后是无法进入天国的!

为真实的恩典付出代价

在二十世纪有一位伟大的神学家-潘霍华(Dietrich Bonhoeffer 1906 – 1945)。这位来自德国的神学家、牧师、传道人、电台广播人及知名作家,坚决反对纳粹党,以及纳粹在希特勒掌权期间对德国教会带来的影响。他生命的最后两年,是在柏林的监牢里度过的,而他最后是在1945年遭到希特勒处决。

潘霍华最有名的著作是“门训的代价”(Cost of Discipleship),首版发行于1939年。本书乃细解耶稣的登山宝训,并呼召基督徒若要做基督真正的门徒,就要能活出彻底、改变的生活。

在本书中,潘霍华表达出他对于“廉价恩典”概念的关切。“廉价恩典”一词,就是由他所创;意指此恩典已遭完全稀释,不能再表达出新约圣经中的恩典──即福音书中重价的恩典。

“廉价恩典”不过是真实恩典的仿冒品而已。廉价恩典非但不能改变罪人,反而在他的生命中带来混乱与毁灭。罪人虽得着了稀释的称义,却结不出随新生命而来、必要的果子与行为。

廉价恩典之于神,就如同结晶氧化锆之于钻石,或塑胶之于精细水晶一般。干渴的灵魂饮取廉价恩典,就如同在沙漠中快要渴死的人,喝到的却只有盐水而已!

潘霍华就是这样描述“廉价恩典”的︰“传讲赦免却不要求悔改;浸礼却无教会纪律;擘饼却毋须认罪;忏悔却不用个人认罪。廉价恩典是…

· 恩典却没有门训
· 恩典却不要十架
· 恩典却没有耶稣基督的生命与道成肉身。”

之所以出现廉价恩典,是因为罪人只想要得救,却不想成为门徒。真正的信徒应当抵挡廉价恩典,而进入积极门训的生命中。信心不是消极的坐着等待,基督徒应当站起身来跟从基督。

潘霍华教导我们,廉价恩典让人软弱、自满、害怕自我牺牲与谦卑自己。他相信这种廉价恩典的教导对基督徒的毁灭比任何靠行为得救的教导还更多。对潘霍华而言,门徒训练即是要严格服从来自基督与神的道德诫命。

依照潘霍华的判断,真实的恩典是要人付出自己生命的代价。是基督纯洁神圣的生命,使这恩典显为既亲爱又宝贵;因基督是为人类的救赎而牺牲自己。就是这样的坚信,让他为真实基督徒的生命写下这段千锤百链的金句︰“唯有相信的人,才顺服;也唯有顺服的人,才相信。”

驱逐廉价恩典

神的恩典与怜悯并没有限制。想想旧约中的两位巨人──摩西与大卫。这两人都犯了杀人之罪,严重地得罪了神,但神仍然选择无条件的爱他们、赦免他们。有人曾询问瑞士神学家卡尔·巴特,若你见到希特勒,你会跟他说什么?他的回复是︰“耶稣基督就是为你的罪而死!”神的恩典与怜悯,确实是没有限止的。

正如同有人滥用性、滥用药品、滥用家庭、滥用经济体系,你也可能“滥用恩典”!犹大就谈到此点︰

“我亲爱、蒙爱的朋友啊︰我也曾迫切计画要写信给你,好论及我们共享的救恩。但我却觉得现在应写些别的给你,激励你们起来护卫这好消息的真理。神曾一次赐下这不变的真理给他的众圣徒,我如此说,因为有些不敬虔之人,已偷偷潜入你们中间,到处说神的赦免让我们可以活在不道德的生活里。这等人的命运早已定下了,因他们背离了我们唯一的救主──耶稣基督。”(犹大书3-5,NTL版)

“滥用恩典”会怎么发生呢?通常,是在你犯罪的时候,却容许自己这样想“是,我知道这是不对的,但我还是要做。毕竟,之后神还是会赦免我的!”你心底这种想法会长大、掳惑你,最后,恩典竟成为你“不道德的执照”(犹大书4,NIV版)。亲爱的朋友,你与神同行的生命中,容不下任何“恩典滥用”或“廉价恩典”!

“因为我们得知真理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希伯来书10:26, 29)

知名的作家与卫道者──C.S.路易斯曾这样声明︰“赦免罪恶,简单来说就是忽略它,把它当作善的看待……不承认犯罪的人,得不著赦免。”已经没有人质疑,神要不要赦免罪人; 当然想要!但唯有在我们愿意面对、承认我们的罪与恶之时,才能得着赦免;唯有在真诚渴慕要悔改其罪时,饶恕才能流露。

驱逐完美主义

废法论者不但认为他们已脱离律法的命令与指引,还宣称他们也免于成圣与圣洁的过程与训练。

为了要基督徒脱离“有罪感”的束缚,废法论者常推崇“外加圣洁”的理论、或“完美主义”的异端,来使他们的论点合理化。简单来说就是,一位刚刚信主的人,不论在法律地位上或实际情形中,都立刻完全的圣洁了。因此,根本不需要让自己更圣洁或更清洁。

然而,哥林多后书7:1里清楚看见,使徒保罗呼召我们要常常活出努力成圣的生命。

“亲爱的弟兄阿,我们既有这等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哥林多后书7:1)

这样呼召的理由很简单︰信徒虽然得救,他们的生命中却不可能完全没有罪!这不但是新约圣经基本的教导,更是更正教神学从宗教改革开始,一直以来的基本理念。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约翰壹书1:8)

在神学研究中,关于圣洁与成圣的领域,几乎都是描述成一种渐进改变的过程。所以我们需要改变,“荣上加荣”的成为基督的样式。如果我们老早就已经完美,这样的说法就不能应用在我们身上了!

从这里该往何处去?

身为牧师,耶稣交付我牧养二万多名的会友,但废法论不断升高的影响却让我日渐烦扰。在末世,耶稣要的是真正的门徒──真正跟随 的人。耶稣并不是期望我们在与 同行的路上完全无罪,我们都是 手中逐渐成形的作品而已。但传讲这种不需要悔改、成圣或门训的恩典,远远偏离了至高的命令。

我们必须记得︰要成为耶稣的门徒是要付出代价的。你记得刚得救时心中的第一个坚信吗?你对基督的第一个回应?你里面不是有一种渴望,想要看见你生命能有真正的改变?你渴慕在里面能得着公义与圣洁。你如果想要留在罪中,那何不继续做个不信的人呢?

废法主义之所以危险,不仅因为它夺走了基督徒的圣洁,还抢夺了他们在天上的赏赐。它剥夺了他们在基督里活出敬虔生命的成就。我们当怎么做才可以帮助那些已经陷入廉价恩典之网罗的人呢?

1. 祷告的能力。废法主义是一种属灵的欺哄;而废法论者,早已深深的陷入瞒骗之中。我们需要为这些人代祷,好使他们从谬误之灵中得释放,能够进入神话语的真理。

2. 爱的能力。废法论者可能是你在宗教圈子里,所碰到最骄傲、最让人嫌恶的人。他们可以在教会内,像基督徒似的敬拜神;在教会外,却活得像罪人一样。尽管如此,你仍然需要以耐心对待他们,继续爱他们。爱,有能力打破所有在他们心中、思想中所筑起的障碍。

3. 真理的能力。神的真理是绝对的──在任何人身上、任何时代、任何情况里都是真实的。相对主义是廉价恩典;神的恩典却根植于 绝对的真理。当你已经为他们祷告、爱他们之后,有时你需要鼓起勇气,把真理告诉他们。犹大放胆的反对那些使用“神的赦免,好让自己活在不道德的生活中”之人(犹大书4,NLT版)。然而,到了书信的末了,他劝勉我们要“抢救他们,从审判的烈火中拉出来。有些人,你需要对他们施怜悯,但也要谨慎,使你不致被他们的罪污染了。”(犹大书23,NLT版)

4. 悔改的能力。圣经告诉我们不但要认罪,也要悔改。认罪,是同意神,我们确实犯罪了;但廉价恩典恨恶悔改。廉价恩典想要从罪的后果中释放出来,却不想完全转离罪、转向圣洁的基督。悔改(希腊文︰metanoeo)代表要完全的转离罪(如︰不要再做不对的事),而转向圣洁与公义(如︰去做正确的事)。鼓励那些在废法主义中的人,去经历悔改那使人清洁、复苏、更新的能力,以打开闸口,让神洁净的大能流入他们的生命中。(请读哥林多后书7:10)

5. 圣灵的能力。废法论者认为我们若还遵行道德律法,是不可能守住神的道的。没错,靠我们自己的力量,我们是软弱的;但靠 的灵,我们就有一切所需的力量与能力,不只是同意公义为何,还能行出公义(请阅读罗马书14:17)。律法使我们知罪;但神已经赐下圣灵让我们知罪,给我们能力悔改并改变、更新我们的心意,好叫我们在未来能抵挡试探与罪。所赐给我们的福音,确实是恩典的福音;但我们也绝对不可以忽略,这也是神圣、纯洁的福音。我们要记得,我们自己要在神的面前活出负责任的生命,不要光做听道之人,要做行道之人。尽管我们不再受律法主义的束缚,不用再行仪式上的割礼,神却希望我们能受心的割礼,完全清洁的全然献上给 。请决定来跟随这条圣洁且“唯一的道路”,对你生命中所遇见的每个人,成为基督耶稣的榜样与见证!

废法论教会的十二项特征

1.他们传讲异端式的恩典,让基督徒可以随意犯罪,因为神的道德律法已经不适用在我们身上了。

2.牧师和领袖们喜欢推崇诺斯底式的属灵主义,特别有很多“前所未闻”的启示。他们的启示,通常会跟古典、主流、正统的基督信仰相冲突。

3.因为这种无人挑战的诺斯底主义(通常是来自个人私下、特别的启示而得的属灵知识,完全没有圣经的根据),教会会友通常会对资深的领袖,产生极度、不合理的仰慕。

4.由于他们过度、不当的专注在“不再定罪”的教导上,就会很少(几乎不)教导关于罪、悔改、钉死肉体、成圣、圣洁、顺服、委身及门训等等的问题。

5.讲道时因不当专注于“祝福我”的信息,就很少强调大诫命和大使命中会友应负的责任。传讲的信息主要围绕着怎样讨自我的欢喜,而不求讨神的喜悦。

6.主要的领袖常常会花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解释,为什么基督身体所采纳的那些正统的教义是不对的,因为他们是如何“错解”“误解”了原文。

7.废法论者看待神的恩典,是把它当作犯罪的执照;在废法主义的会众之中,常见到败坏的罪恶猖獗横行,远超过其他的教会。会友甚至为犯罪而庆祝,当作一种证明或得到神更多恩典的方法。

8.废法教会的会友们,通常个人对圣经或基本基督教神学的了解非常有限。由于他们对圣经的正统教义太过无知,很容易就被废法论的讲员说服或感动,成为他们的掠物。

9.一般废法主义的谬误︰
A.十诫已经不再适用在基督徒身上了。
B.在新造之人里面,不再有肉体血气的挣扎了。
C.因信称义代表是“外加的公义”与“外加的圣洁”。
D.你不需要再跟主认罪,当你如此行就是抱持“有罪观”,会持有“定罪的思想”。
E.新约比旧约更胜一筹。
F.不是所有的书卷和经节,都由神默示而来,特别是雅各和约翰的书信。
G.保罗的书信中含有最多适合我们应用的教导,甚至超过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等福音书。因为耶稣活着的时候,都是在十字架之前; 自己也无此荣幸得着救赎后的启示。

10.由于不强调大使命,废法论教会会众的增长,通常是去拉其他教会的信徒过来,而非接触失丧之人。

11.因为教导廉价恩典,废法论教会可能有众多的人数、许多的财富、甚至有很大的影响力。就如同第一世纪的异端马吉安,他试着用财富向罗马“收买认可”,废法主义者也会用钱,去收买别人的接纳与友谊。

12.废法主义者常会嘲笑其他的基督徒,笑他们缺少这些“特别的启示”;也笑他们对基督和神的诫命“过度委身”。他们早就离开窄路,往左偏得太远。对他们来说,凡不接受这种糖衣包装过的恩典之人,就为他们贴上律法主义、嫉妒、或缺少安全感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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