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婴儿安乐死快合法化

 

【编译James Chan/Baptist Press三月十三日报】经过盛传多年,荷兰快将成为全球首个把婴儿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根据英国《泰晤士报》报道,荷兰将于未来数星期成立委员会规范有关事宜。

委员会将依照Groningen议定书的指引规管婴儿安乐死,该议定书明示,有关婴儿必须承受“难以忍受”的痛苦,且无望治愈或减缓病情,并必须获当事人家长和一位“独立医生”允准才可施以安乐死。

华盛顿道德公共政策中心一名人员指出,有关标准作出多个假定,即医生是不会犯错的、我们现时的医学知识是完全的和人类是全知的。我们只可知道一个婴孩是否在受苦、某疾病是否有药可医,但绝不能断定别人是否无望得医治或其所受痛苦使其生命变得没有价值。医生、家人和官员也会犯错,即使他们生死攸关的决定完全符合有关议定,他们也有可能为求消除当事人的痛苦而取去无辜者的人命,干犯严重的恶行。”

她并指︰“美国支持婴孩安乐死历史久远,安乐死协会早于1938年已成立,最近更有一位“卓越的道德之士”Peter Singer认为父母有权取去伤残新生儿的性命。虽然在藐视人命上,美国未及荷兰,但美国也正步向荷兰的有关做法,国民不应以为有关情况不会发生在本土。”

◆祈求阻止婴儿安乐死的立法。
(Tom Strode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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