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嬰兒安樂死快合法化

 

【編譯James Chan/Baptist Press三月十三日報】經過盛傳多年,荷蘭快將成為全球首個把嬰兒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根據英國《泰晤士報》報道,荷蘭將於未來數星期成立委員會規範有關事宜。

委員會將依照Groningen議定書的指引規管嬰兒安樂死,該議定書明示,有關嬰兒必須承受「難以忍受」的痛苦,且無望治癒或減緩病情,並必須獲當事人家長和一位「獨立醫生」允准才可施以安樂死。

華盛頓道德公共政策中心一名人員指出,有關標準作出多個假定,即醫生是不會犯錯的、我們現時的醫學知識是完全的和人類是全知的。我們只可知道一個嬰孩是否在受苦、某疾病是否有藥可醫,但絕不能斷定別人是否無望得醫治或其所受痛苦使其生命變得沒有價值。醫生、家人和官員也會犯錯,即使他們生死攸關的決定完全符合有關議定,他們也有可能為求消除當事人的痛苦而取去無辜者的人命,干犯嚴重的惡行。」

她並指︰「美國支持嬰孩安樂死歷史久遠,安樂死協會早於1938年已成立,最近更有一位「卓越的道德之士」Peter Singer認為父母有權取去傷殘新生兒的性命。雖然在藐視人命上,美國未及荷蘭,但美國也正步向荷蘭的有關做法,國民不應以為有關情況不會發生在本土。」

◆祈求阻止嬰兒安樂死的立法。
(Tom Strode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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