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条例给教会的契机

立法会通过“校本条例”,反对条例的宗教团体毫不退让,教会和政府在教育的长年合作关系,正面临严峻的考验。教会是恐怕校董会变成法团后,教会不再是负责人,新加入校董会的人,不一定认同教会的办学理念,新旧校董之间会意见相左,教会办学理想会不受尊重。

教会办学的理想除了是教育外,也是要宣扬基督信仰,所以教会学校有圣经学科,甚至布道聚会。如果新加入的校董不是信仰基督的,有可能经由“民主程序”使学校的宗教色彩褪色。在过去百年以降,教会学校不只造就千万学子,也带领了不少学生信主,孙中山先生就是很好的例子。这方面的成就不容置疑,只是尚嫌不够。

有话说,儿童是社会明日的主人翁,今天谁能赢取儿童,谁就决定社会将来的气氛。教会在香港办学已有百年历史,除天主教外,现今由基督教会办的大专、中小学及幼稚园,已有三百五十多间,以这样的历史和规模,足以使香港基督教化好几十年了,但现实告诉我们,基督教文化并非香港的主流文化,香港的基督徒人口多年来仍徘徊在百分之三左右。究竟教会学校出了甚帧绦题?

这个问题需要教会深思和检讨。是否有教育使命却无文化使命?是否只传授圣经知识却不去布道?是否单凭头脑理性却忽略圣灵大能?有一位在教会学校长大的弟兄说︰“我决志不是在学校,而是在葛培理布道会。”教会学校的教育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但福音成效怎样呢?虽然不是交白卷,但从社会的气氛看,仍是差强人意。

“校本条例”既然通过了,教会学校除了反省之外,也要思想如何因应。与其看“校本条例”是一个阻,不如看为一个机遇,让教会趁机重新调整布道策略,布道对像要从学生身上,延伸至家长和校友,更积极向他们传福音,使派来的校董也成为基督徒。若不信主的校董真的阻监学校体制内的福音工作,也不要看为灾难,因为福音工作也可以在体制以外进行,可能更有效。若有压力临到,学校内的基督徒群体可能会更趋成熟,更有生命力。但愿教会懂得借力使力,从这些改变中抓住神给教会的契机,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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