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條例給教會的契機

立法會通過「校本條例」,反對條例的宗教團體毫不退讓,教會和政府在教育的長年合作關係,正面臨嚴峻的考驗。教會是恐怕校董會變成法團後,教會不再是負責人,新加入校董會的人,不一定認同教會的辦學理念,新舊校董之間會意見相左,教會辦學理想會不受尊重。

教會辦學的理想除了是教育外,也是要宣揚基督信仰,所以教會學校有聖經學科,甚至布道聚會。如果新加入的校董不是信仰基督的,有可能經由「民主程序」使學校的宗教色彩褪色。在過去百年以降,教會學校不只造就千萬學子,也帶領了不少學生信主,孫中山先生就是很好的例子。這方面的成就不容置疑,只是尚嫌不夠。

有話說,兒童是社會明日的主人翁,今天誰能贏取兒童,誰就決定社會將來的氣氛。教會在香港辦學已有百年歷史,除天主教外,現今由基督教會辦的大專、中小學及幼稚園,已有三百五十多間,以這樣的歷史和規模,足以使香港基督教化好幾十年了,但現實告訴我們,基督教文化並非香港的主流文化,香港的基督徒人口多年來仍徘徊在百分之三左右。究竟教會學校出了甚幀絛題?

這個問題需要教會深思和檢討。是否有教育使命卻無文化使命?是否只傳授聖經知識卻不去布道?是否單憑頭腦理性卻忽略聖靈大能?有一位在教會學校長大的弟兄說︰「我決志不是在學校,而是在葛培理布道會。」教會學校的教育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但福音成效怎樣呢?雖然不是交白卷,但從社會的氣氛看,仍是差強人意。

「校本條例」既然通過了,教會學校除了反省之外,也要思想如何因應。與其看「校本條例」是一個阻,不如看為一個機遇,讓教會趁機重新調整布道策略,布道對像要從學生身上,延伸至家長和校友,更積極向他們傳福音,使派來的校董也成為基督徒。若不信主的校董真的阻監學校體制內的福音工作,也不要看為災難,因為福音工作也可以在體制以外進行,可能更有效。若有壓力臨到,學校內的基督徒群體可能會更趨成熟,更有生命力。但願教會懂得借力使力,從這些改變中抓住神給教會的契機,開創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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