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主眼中的儿童权利”讲座 教会应重建整全的圣经儿童观

1月13日,施达基金会假九龙佑宁堂举办“上主眼中的儿童权利”专题讲座,香港浸信会神学院基督教教育助理教授佘枝凤博士,以“圣经怎样看儿童的身份与权利”为主题向与会者分享信息。施达基金会总干事邝伟文博士从教会处境与传承角度作出回应。

佘枝凤指出,耶稣对儿童的看法与今日教会对儿童的看法的落差颇大。有位学者曾指出,今日我们很容易简化儿童是“天使”或“魔鬼”。耶稣是如何看待儿童?“耶稣看见就恼怒,对门徒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可10:14)其实马可福音10章13、14节呈现了两种不同的儿童观:第1种是门徒的,门徒一看见小孩子,就觉得是阻碍工作的麻烦,这种儿童观可能是我们比较熟悉的;第2种是耶稣的,他当时确实在工作,但他看见门徒的行为便恼怒,为何不让小孩子来?在耶稣心目中的儿童观,无论多忙,都要给时间儿童,还教导门徒要专注在儿童身上。

经文随后有进一步解释,“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有一位新约学者这样解读,儿童是神天国的继承人,耶稣是神国降临的代表,所以儿童是他的领受者,当然可以到他这里来。耶稣说出真相之后,然后转头教导成人,知道儿童的真正身分后,应该如何做:“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像小孩子是什么意思?在圣经时代,人对孩子的看法和现代很不同。那个年代是没有保障小孩子的意识,他们和成人一样,只是一种劳动力,是社会中最脆弱和没有保障的年龄层。所以,你们要像小孩子是指,你要知道自己像小孩子一样脆弱无能,你要像小孩子一样,完全依靠神的恩典,而不是守律法,才可以进入天国。又或者,我们要像小孩子那样不是自己争取回来,而是耶稣赐给他们权利进入天国。耶稣颠倒了我们一向认为的成年人与儿童的关系:“我们想孩子学自己,但耶稣叫我们像小孩子。”

儿童是神国领受者,进入天国的人的榜样。马太福音也提到,小孩子是最大的,是耶稣的代表。路加福音也提到,小孩子是领受神启示、见证神的人。圣经提醒我们,一个完整的儿童观不单是在儿童面前,抓住权柄要求他们学习各样道理,而是有另一面,经常被人忽略,就是不要听从那些敌挡神的父母的说话,最终是要听神说话,成为敬畏神的人。

佘枝凤又指出,一个全面的儿童观,有助抵制社会,甚至是教会中很多非人化儿童的举措,帮助我们看儿童是学习者之余,也确认他们是道德伦理的行动者,是成人学习的对象。一个有全面圣经儿童观的教会,其实很自然成为儿童权利的倡导者,很用心培育儿童,尊重儿童,接受神借着他们的教导和启示。现时,认真聆听孩子,认同他们是神国领受者身分的教会是很少的,或者这就是我们教会要改善的地方。其实不是要寻找很多资源、人力和教学方法,而是对儿童的观念和态度的回转,重建完整的圣经儿童观,确认儿童的身分。

邝伟文回应时指出,神从一开始就看孩子是神国的继承人。而今日教会的主流观念认为孩子是将来教会的支柱,儿童工作是将来的投资。从这个角度出发,教会看儿童是宣教的禾场,这个观念是正确的,但不是唯一的角度去看儿童。儿童还可以是:“我必使孩童作他们的首领,使婴孩辖管他们。”(赛3:4)圣经有很多例子,神如何使用孩子成就祂的工作。孩子不但是宣教的禾场,也是我们的动力,我们要去栽培而不单是保护,他们有发展、被神使用的权利。

 

(记者莫岚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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