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最高法院发出声明,指州宪法所定义的婚姻只限于一男一女,违反了联邦宪法。
该声明指“任何州法例认为婚姻有鼓励生育的目的,及或由一男一女所订立,皆不符合宪法”。法院指出,如果订立婚姻的条件与性取向关联,会对同性伴侣造成歧视。同性伴侣应该与异性伴侣在订立婚姻上享有同等条件。同时,婚姻目的并非鼓励生育。
主教Felipe Gallardo认为法院的判决“越轨”了。墨西哥家庭委员会主席Juan Dabdoub接受访问时表示,法院今次没有跟随一般程序向各州法官解释案情,而直接指示他们不必理会州法律,是不恰当剥夺州法院的主权。
墨西哥国家防止歧视委员会发出新闻稿指,这是历史性的一步,让多元性别群体的权益向前迈进。继阿根庭、巴西及乌拉圭后,墨西哥也成为拉丁美洲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之一。
墨西哥的32个州在过去六年内,只有其中五个州修改了宪法中对婚姻的定义。
(来源︰LifeSiteNews.com,2015年6月18日,陈芝华编译报道)
祷告︰墨西哥教会及基督徒有智慧回应法院判决,坚守神的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