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的宣讲有爱也有公义

 

建道神学院系统神学助理教授陈韦安在《时代论坛》发表文章〈有关同性恋(三)︰不存在所谓“公共领域之战”〉,对教会与同性恋运动的敌对关系表达担忧,恐怕教会保障宗教权利之同时,会让同性恋群体缺席在十字架之下。福音工作向来是福音派教会的中心关注,正如陈氏所言,今日教会普遍认同要接纳同性恋者;换言之,让他们得着福音毫无疑问是对他们最好的祝福,然而教会所传的福音是否就是耶稣所传的天国福音,却必须慎思明辨。

〈有关同性恋(三)〉是陈氏另一篇文章〈有关同性恋(二)︰慎防机械式的伦理回应〉的延续,他首先讲述何为真正的基督教伦理,然后才对教会参与“公共领域之战”提出他的看法,说明教会在世上不应有敌人,也就不会有所谓的“公共领域之战”。他认为当教会从纯粹“对与错”的伦理作判决,只会作出机械化的伦理回应︰不是支持就是反对(打压),但基督教伦理超过这样的思考模式,回归最基本的问题︰“在上帝的救赎下,面对人的罪性和软弱,在耶稣基督里的复和福音下,基督徒应该做什么?”因此教会不是与罪人对立,在世上不应有敌人,教会的使命却是“帮助、接纳、挽回罪人”,这才是福音的使命。

陈氏对教会使命的观点合乎福音派信仰,然而到了〈有关同性恋(三)〉讲论教会与同性恋运动的关系时,却将焦点完全放在人的福音需要上,以合理化他对教会失去同性恋群体福音工作的担忧,而忽略同性恋运动中一些有邪恶本质的政治倡议,包括鼓吹性解放的议题,以及禁止教会有自由宣讲真理的权利。陈氏认为教会不应以自身宗教权利出发,又质疑这是否耶稣基督对门徒的教导。如果所保卫的“宗教权利”不是出于私心,而是宣讲真理的自由,这其实就是在卫护教会使命。

陈氏担心教会即使在公共空间胜了,却让整个同性恋群体缺席在十架之下。事实上,教会的反思应该回到福音的本质上,检视所传的福音是否真正的福音,才能判断教会的行动是否对同性恋群体福音工作有所亏欠。圣经学者大卫·鲍森(David Pawson)在《公义的神与公义的福音》一书上表示︰“只讲神是爱、不讲别的”的观念,才会让人远离教会。他指出,神是良善(好)的,完美的,是公义的,传讲神的爱,也要传讲神的公义,因为福音是叫人转离不义,这样人才有真正的悔改。如果教会不再对社会的不义发出声音,所宣讲的福音就不完整。

陈氏相信福音的大能不会因社会风气改变而有减弱,那么他为何不能相信福音的大能也不会因教会在公共空间的参与而有减弱呢?抗衡不合真理的文化既然是真理的一种宣讲形式,根本无需担心福音的大能会否减弱,即使教会在行动中犯错或变得伪善,我们仍然持守陈氏对福音大能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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