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的宣講有愛也有公義

 

建道神學院系統神學助理教授陳韋安在《時代論壇》發表文章〈有關同性戀(三)︰不存在所謂「公共領域之戰」〉,對教會與同性戀運動的敵對關係表達擔憂,恐怕教會保障宗教權利之同時,會讓同性戀群體缺席在十字架之下。福音工作向來是福音派教會的中心關注,正如陳氏所言,今日教會普遍認同要接納同性戀者;換言之,讓他們得著福音毫無疑問是對他們最好的祝福,然而教會所傳的福音是否就是耶穌所傳的天國福音,卻必須慎思明辨。

〈有關同性戀(三)〉是陳氏另一篇文章〈有關同性戀(二)︰慎防機械式的倫理回應〉的延續,他首先講述何為真正的基督教倫理,然後才對教會參與「公共領域之戰」提出他的看法,說明教會在世上不應有敵人,也就不會有所謂的「公共領域之戰」。他認為當教會從純粹「對與錯」的倫理作判決,只會作出機械化的倫理回應︰不是支持就是反對(打壓),但基督教倫理超過這樣的思考模式,回歸最基本的問題︰「在上帝的救贖下,面對人的罪性和軟弱,在耶穌基督裡的復和福音下,基督徒應該做什麼?」因此教會不是與罪人對立,在世上不應有敵人,教會的使命卻是「幫助、接納、挽回罪人」,這才是福音的使命。

陳氏對教會使命的觀點合乎福音派信仰,然而到了〈有關同性戀(三)〉講論教會與同性戀運動的關係時,卻將焦點完全放在人的福音需要上,以合理化他對教會失去同性戀群體福音工作的擔憂,而忽略同性戀運動中一些有邪惡本質的政治倡議,包括鼓吹性解放的議題,以及禁止教會有自由宣講真理的權利。陳氏認為教會不應以自身宗教權利出發,又質疑這是否耶穌基督對門徒的教導。如果所保衛的「宗教權利」不是出於私心,而是宣講真理的自由,這其實就是在衛護教會使命。

陳氏擔心教會即使在公共空間勝了,卻讓整個同性戀群體缺席在十架之下。事實上,教會的反思應該回到福音的本質上,檢視所傳的福音是否真正的福音,才能判斷教會的行動是否對同性戀群體福音工作有所虧欠。聖經學者大衛·鮑森(David Pawson)在《公義的神與公義的福音》一書上表示︰「只講神是愛、不講別的」的觀念,才會讓人遠離教會。他指出,神是良善(好)的,完美的,是公義的,傳講神的愛,也要傳講神的公義,因為福音是叫人轉離不義,這樣人才有真正的悔改。如果教會不再對社會的不義發出聲音,所宣講的福音就不完整。

陳氏相信福音的大能不會因社會風氣改變而有減弱,那麼他為何不能相信福音的大能也不會因教會在公共空間的參與而有減弱呢?抗衡不合真理的文化既然是真理的一種宣講形式,根本無需擔心福音的大能會否減弱,即使教會在行動中犯錯或變得偽善,我們仍然持守陳氏對福音大能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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