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教会】新约已废除了专职祭司

 

文◎李伟良

如果今日有教会教导信徒当杀羊杀牛献祭以赎己罪,众教会及神学院一定会召开大会,公布其异端性质。去年曾有会议讨论犹宣的乱象,提醒信徒傚法犹太人的种种节期与传统,不可过于新约的教导,免得褫夺了我们在基督里的自由。如此提醒,振聋发聩,实属先知之声。

然而,如果靠祭品取得赦免并非新约教导,那倚赖专职祭司事奉呢?为何众教会与神学院不大大鞭挞一番,反而加以拥抱,且在系统上大大强化,训练专职祭司以带领教会呢?

其实只让某部分子民代表全民事奉 ,从来不是神的永恒心意。亚伦与利未人只是一个范例,让神的子民知道神对祭司的严谨要求。早在神立亚伦与利未人作祭司之前,神已清楚说明 的心意是全以色列民在万民中为 祭司的国度,让万民透过以色列民认识主︰

“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十九5-6上)

耶稣在拿撒勒会堂宣读以赛亚书第61章,该章第6节也清楚写道︰
“你们要被称为主的祭司,上帝的臣仆。”(当代圣经)

属灵的以色列全民要成为“祭司”,新约圣经表达得更清楚,“祭司”不再是神子民中的一小撮专职人员,而是每一个信徒的职份!“信徒皆祭司”不是马丁路德的发明,乃是新约圣经中原本的真理︰

“但你们是蒙拣选的族类,是君王的祭司群体,是圣洁的国民,是属神的子民,为要你们宣扬那呼召你们脱离黑暗、进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 新汉语译本)

保罗用“祭司式的事奉”(priestly service)leit-ourgi’a这个希腊字时,从来没有一次把它限于某一些“圣职”,都用在普通信徒的各种事工上,包括传福音(罗十五16)、济贫(罗十五27;林后九12)、供养使徒(腓二25,30),甚至对上帝的信心(腓二17)。而这字在英文圣经里一般被翻译为minister或service。马鞍峰教会的口号︰“每个信徒都是事奉者”(Every believer is a minister),“事奉者”(ministers)就是祭司之义,其实这句话无非是“信徒皆祭司”之马鞍峰版本而已。

当神称新约信徒为祭司时,并没有把标准降低。“全然奉献”与“分别为圣”的要求,是给新约全部信徒,而不是单单给时下文化所称的专职宣教士、牧师或圣职人员。今日传统教会最扼抑教会动力的,莫过于把“蒙召”这观念,“献身”这要求,单单归于那些愿意在奋兴会中立志辞去工作,进神学院读书,然后出来做全职牧者的信徒。这种做法,或许提高了一个人的委身程度,却变相宣称其他九十九人没有“蒙召”,不用“献身”!

无论在当日或今日,“全民皆祭司”的观念并非为把“圣职人员”拉下马来,乃是要把所有信徒拉上马来!今日,专职牧者如何令会众不会误会他就是唯一的祭司?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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