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莱为首个实施伊斯兰教法东南亚国家 斋戒月吃喝为刑事罪行

 

今年5月,文莱成为首个全面实施伊斯兰教法的东南亚国家,第一阶段立法已于5月1日生效,在斋戒月没有禁食或没有出席周五朝拜,将被罚款或监禁。今年稍后推行第二阶段,偷窃或饮酒可能遭截肢刑罚。到明年推行最后阶段时,侮辱可兰经、穆罕默德或奸淫,将会被处决,或遭掷石头致死。

文莱苏丹哈桑纳尔.博尔基亚(Hassanal Bolkiah)去年10月发表讲话,宣布今年5月实施伊斯兰教法,震惊全世界。他表示,伊斯兰教法将会作为防止文莱受外界影响的“防火墙”。联合国警告说,这样的惩罚归类为“酷刑或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国内没有出现反对声音。

新法将在多方面限制基督徒的自由。基督徒不能再以“阿拉”称呼神,“阿拉”是“主”的马拉语,为马拉基督徒对神的传统称呼。基督教刊物禁止运入国内。基督徒禁止向穆斯林和无宗教信仰者传福音,最高刑罚监禁五年。对家庭也带来影响,如夫妇其中一人改信基督教,他或她将失去儿女的抚育权。

文莱的40万人口中,30%是非穆斯林,其中有基督徒(8.7%)、华人(15%)、菲律宾人和其他宗教的原著民。现在仍未知道新法如何适用于非穆斯林国民,但今年2月,政府伊斯兰教法专家公布,非穆斯林如穿着“侮辱伊斯兰教”服饰,最高刑罚监禁六个月。现时在政府工作或出席官方场合的基督徒妇女,被要求穿着穆斯林罩衫,但还未被刑事法规管。

文莱在“敞开之门”2014年迫害基督徒国家观察名单上,排行第24位。

(2014年5-6月,陈淑安、时雨综合传媒报道)

祷告︰文莱基督徒有从主而来的信心和能力,忍受政府的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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