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争战 在教会与同志平权运动之间

 

“性倾向歧视立法”支持者,将立法归入平权运动的发展工作,但所宣扬的“平权”只是考虑同性恋者单方面的权益,对不接纳同性恋的人士(包括有宗教和没有宗教的人士),其权益被剥夺的情况,却苹字不提,这算是公正的平权运动吗?明显不是,但为何还会获得广大群众的支持?

香港政制发展现今被民意主导,民意往往透过传媒反映,同运人士为完全禁止反对同性恋和性解放的言论,很多年前就开始善用迎合后现代社会的语言策略,例如使用“平权”、“歧视”等令人动情的字眼,包装他们的灭声计划。社会人士即使不接纳同性恋行为,但基于对“人人平等”的支持,和对“歧视”的反感,就签名支持同运所宣称的所谓“平权运动”,反正签一个名轻而易举。

反观基督徒群体在公共空间的言论得不到广大的社会支持,虽然有实质国外案例和充份理据,以维护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和教育自由为反对立法的有力诉求,却在社会上越来越处于边缘位置,甚至被嘲笑为站在道德高地的顽固老人。为什么有理据的一方反而好像得不到大众的支持?

在教会与同志平权运动之间,是一场语言的争战,当然也是媒体之争,但语言能力的优劣决定在媒体世界的强弱高下,即使是影像媒体,语言也是最有效的思想载体。在宗教改革以后,教会经历一波又一波的革命和分裂,一直以来教会语言的重任就是为教义辩护,为真理据理力争,用高度准确的语言表达精密的思想和无懈可击的论点,当然这是教会精英领袖的工作。

面对同运冲击,教会精英领袖确能提出有力的理性诉求,可是社会文化已改变,语言需要有情感和想像力,才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产生共鸣。同运人士讲述煽动情感的故事,强于教会解释立法如何侵害宗教、言论和教育自由。这不是理想的情况,却是事实。但大部分平信徒没有理性辩论的装备,又缺乏具感染力的语言,在议题争论上,就只有苍白无力的语言。

教会并非要放弃理性辩论,仿艾同运人士的表达方式,但语言不是真理,当无法为沟通效力时,就要更新,而语言的更新源于属灵生命的活化。过去,好些知名基督徒人士受到社会的尊敬,都不是因为言论有感染力和说服力,而是在危机中显出舍身精神,而随后发表的言论也受到社会大众的重视。若要更新我们的语言,本身先要活出基督的舍身精神,免得我们只成为鸣的锣、响的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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