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节期并非犹太人独有习俗

 

圣经七大节期在今年的最后一个──住棚节,已于9月下旬结束,大卫会幕祷告中心创办人章启明长老此时来港分享节期对现代人的意义,不但作出了适时的总结,更为未来一年展开了扎根的属灵工作。近年有更多的本港教会庆祝节期,但同时也有教会质疑“守节期”等同退回旧约的律法时期,并认为基督徒作为属灵的以色列人,不需遵行犹太人的文化习俗,因为已在基督里了。

但圣经节期不是犹太人独有的习俗,正如旧约的律法也不是单适用于犹太人的生命之道,若是,今日教会就完全不需要参考旧约。为何教会认为节期只对犹太民族有意义?

首先,教会如何诠释神对以色列的心意,是造成误解的主要因素。在旧约时期,只有以色列是神的国,神亲自作她的王,为要展示属神的国度的楷模。神不是想在众多民族中建立多一种民族文化,而是建立神国的文化。神在圣经中所吩咐的节期,都有教育目的,节期是培育神国文化的教育,引导世人明白神的救赎计划。虽然犹太人也有其民族文化(源于拉比和民间),而他们在建立神国一事上曾失败,但这些都无损圣经节期对世人的价值,就是指向神的普世救赎计划。因此,节期对外邦人也饶富属灵意义。

第二,庆祝节期并非等同在律法之下,这是另一个很严重的误解。正如今天我们守十诫,并不表示我们回到律法之下。在基督里还是在律法之下?最重要的分别是因何称义,是因信基督称义,还是因行为称义?人可以在这两种心态下庆祝节期,当然只有在因信基督称义的心态下才蒙神悦纳。在基督里得自由的人,难道不能透过庆祝节期,纪念神在历史上的救赎工作,及盼望神在未来将完全成就的救赎工作吗?

保罗在加拉太书指出信徒“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的错误,是回到律法之下,做了奴隶,不像神的儿子。保罗不是以守节期这个行为来定断是非,他紧张信徒有没有活出他们的真正身份──神的儿子,若然没有真实地相信一切的应许在基督里已经成就了,仍旧相信守律法才蒙神悦纳,这就是在律法之下。因此教会不应停留在对守节期的争论上,却要回到信仰的核心,去反思是否真正相信基督已成就了一切,因为人的作为对于救恩一点效力也没有。

admin

发布留言

发布留言必须填写的电子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必填字段标示为 *

Next Post

透过“群众集资” 制作《创世记3D》电影

07/10/2013 – 3 玛西班月 5774
  基督教电影《创世记3D》(暂译G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