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宗教团体反对“同性婚姻”

 

【特约记者陶贝儿报道】近日,“台湾宗教团体爱护家庭大联盟”(简称“护家盟”)发起联署反对“同性婚姻”及“多元成家草案”(详参 www.taiwanfamily.com ),为回应尤美女立法委员提出的民法修正案及“伴侣权益推动联盟推动”(简称“伴侣盟”)的“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前者会带来同性婚姻合法化,后者更会彻底破坏家庭制度,包括容许同性伴侣有权收养子女。

截至9月27日,护家盟的联署行动获5万多人支持,而伴侣盟亦发动联署,网站显示已有11万人支持“多元成家”。

尤美女立法委员提出的民法修正案,欲将条文中“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的“男女”二字改为“双方”,该举动会带来同性婚姻合法化。目前该法案已经通过一读,预计很快进入二读审查的阶段。

另外,由许秀雯律师所带领的“伴侣盟”推动的“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预计亦会在今年9月送入立法院。该草案强调四项特点︰“同性婚姻、多人家属、伴侣制度、收养制度”。

“伴侣盟”所提出的“多元成家”修正草案中,要求将条文中“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的“男女”二字删除,此举同样使得同性婚姻合法化;但更重要是,条文更改后没指明婚约是“双方”,这会便于推动“多人家属”制度。“多人家属”是指不以一对一亲密关系为基础,不以血缘亲属关系为必要,任何人都可自主选择与多人成为家属。

该修正草案也同时强调“伴侣制度”,即直系血亲外,不限性别,都能签订伴侣契约,契约不包含性忠贞的义务,亦不必与对方有姻亲关系,只要单方意愿即可解约。另外,草案也欲修正民法中众多关于婚姻家庭之用语, 例如将“夫妻”改成“配偶”,“父母”改成“双亲”等。

“伴侣盟”在修正草案中更强调,多元性别、单身、同志伴侣、异性伴侣皆可收养孩子。

香港的明光社总干事蔡志森认为,台湾有关方面的诉求,将来在香港也可能会提倡,呼吁信徒要多留意台湾方面的情况及为台湾祷告。

admin

发布留言

发布留言必须填写的电子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必填字段标示为 *

Next Post

破坏教会健康的十项疾病

25/09/2013 – 21 提斯利月 5774
  预防胜于治疗,建立健康教会,必须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