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宗教團體反對「同性婚姻」

 

【特約記者陶貝兒報道】近日,「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簡稱「護家盟」)發起聯署反對「同性婚姻」及「多元成家草案」(詳參 www.taiwanfamily.com ),為回應尤美女立法委員提出的民法修正案及「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推動」(簡稱「伴侶盟」)的「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前者會帶來同性婚姻合法化,後者更會徹底破壞家庭制度,包括容許同性伴侶有權收養子女。

截至9月27日,護家盟的聯署行動獲5萬多人支持,而伴侶盟亦發動聯署,網站顯示已有11萬人支持「多元成家」。

尤美女立法委員提出的民法修正案,欲將條文中「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的「男女」二字改為「雙方」,該舉動會帶來同性婚姻合法化。目前該法案已經通過一讀,預計很快進入二讀審查的階段。

另外,由許秀雯律師所帶領的「伴侶盟」推動的「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預計亦會在今年9月送入立法院。該草案強調四項特點︰「同性婚姻、多人家屬、伴侶制度、收養制度」。

「伴侶盟」所提出的「多元成家」修正草案中,要求將條文中「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的「男女」二字刪除,此舉同樣使得同性婚姻合法化;但更重要是,條文更改後沒指明婚約是「雙方」,這會便於推動「多人家屬」制度。「多人家屬」是指不以一對一親密關係為基礎,不以血緣親屬關係為必要,任何人都可自主選擇與多人成為家屬。

該修正草案也同時強調「伴侶制度」,即直系血親外,不限性別,都能簽訂伴侶契約,契約不包含性忠貞的義務,亦不必與對方有姻親關係,只要單方意願即可解約。另外,草案也欲修正民法中眾多關於婚姻家庭之用語, 例如將「夫妻」改成「配偶」,「父母」改成「雙親」等。

「伴侶盟」在修正草案中更強調,多元性別、單身、同志伴侶、異性伴侶皆可收養孩子。

香港的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認為,台灣有關方面的訴求,將來在香港也可能會提倡,呼籲信徒要多留意台灣方面的情況及為台灣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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