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性伦理研讨会论男女情欲

 

【台湾国度复兴报记者傅筱 报道】“我们的社会充斥着‘性’的影响,错误的性文化,使人离开真的亲密关系,因此认识神所设计的性,对在败坏的性中挣扎之人益显重要。”由台湾的改革宗神学协会,珍爱家庭中心所主办的“基督徒性伦理”研讨会,1月19日于该协会举行。美国收割事工(Harvest USA)妇女事工部迪卡斯(Ellen Mary Dykas)及珍爱家庭中心主任委员叶提多博士担任讲员。

“为何我们必须正视女性和情欲?从神国度的角度来看,基督徒又为何必须谈性?”

关怀深受不同性关系破碎妇女长达二十多年的迪卡斯表示,女性和男性同样深受堕落的影响,因此也需要在情欲上得救赎。然而论及此方面议题,却常只针对男性,“这会使在其中挣扎的姊妹深感被排除在神的救赎恩典以外,选择躲在羞耻和沉默中。”此次她特别针对在挣扎中的女性,给予她们福音中的盼望和鼓励。

“就国度而言,若神的子民都被罪捆绑,私下犯性方面的罪,又隐藏这方面的挣扎就无法全心投入神国使命。”她引用加拉太书六章7-8节经文指出“收割原则”的真实性,基督徒要每天凭信心选择顺从圣灵而行,而非顺着肉体情欲而行。且耶稣基督的福音带来的好消息能释放被罪捆绑之人,使人活出合神心意的圣洁生活。

她也提及,“面对在情欲中挣扎的人,身为基督徒的我们必须为自己的害怕、无知和论断心态悔改,我们更需采取出于爱心的顺服行动,成为充满怜悯恩典,说诚实话的人。”

叶提多博士则以“生活在正直异性关系中的男性”为题,引用《威斯敏斯德大要理问答》提到,神给人的第七条诫命为“不可奸淫”(出二十14),在此诫命中,命令人有责任在身体、意念、感情、言语和行为上,都要贞洁;在提到此诫命中禁止的罪时,叶牧师特别提到父母若无合理的理由而拦阻子女婚姻,是违反第七条诫命。因此年龄、文化或种族等因素,不应是造成双方无法结婚的理由,应以圣经为标准。

此外,“软弱和罪会使我们落入性试探中。”他说,男性较易受眼目情欲所吸引,饮酒、滥用药物、配偶缺席或独居,过度的优闲等因素也都会使性犯罪发展得更快。“罪喜欢秘密的培养,当光进入,争战就已得胜一半。”

最后叶牧师提到,要从性犯罪中悔改,进入正直的性关系中,首先要靠着信心,从神的眼光来看女性,并将神置于首位,欣赏妇女是按 形象被造,是属神的女儿。其次要心存盼望,从第七诫命中所禁止的罪行中,转向遵行神为性享乐所订定的至尊命令,使我们更认识 。叶牧师说,地上的婚姻皆是短暂的,神以婚姻中的两性关系,预表神与其百姓间的亲密关系,并盼望在永恒中与 连结。

最后他提到,应有纪律并自我约束,从培养欲望和寻求机会满足私欲,转向培养智慧和敬畏神,从自律到为了尊贵和荣耀的目的使用身体,杜绝各种犯罪的机会并要逃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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