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国王禁令 马来西亚教会坚持使用“阿拉”一词

 

马来西亚的基督徒及穆斯林长久以来为前者可否使用“阿拉”一词来称呼他们的神,争论不休;因穆斯林宣称唯有他们的独一真神才可被称呼“阿拉”。

《马来西亚纪事报》报道,反对党秘书长林冠英(Lim Guan Eng)去年12月发表文章,促请政府解除对沙巴和沙捞越的马来文圣经使用该用字的禁令,言论引发争论。马来西亚国王苏丹沙拉夫丁(Sharafuddin Idris Shah)刚召开了雪州(Selangor)伊斯兰宗教理事会紧急会议,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这用语。

此举违背了马来西亚高等法院2009年的裁定,指“阿拉”的使用权不应限于穆斯林,而非穆斯林向穆斯林使用该词语,可能触犯法律,但向非穆斯林使用,则不属违法。

代表新教教会的马来西亚教会协会(Council of Churches of Malaysia)声称,数百年来,他们的敬拜与圣经都称呼神为阿拉,而他们会继续行使这宪法权利,无视雪州法令;又指,从阿拉伯语演变过来的马来语“阿拉”,已经成为本土化的日常用语。他们向传媒表示︰“我们会继续行使这联邦宪法第11条赋予我们的权利,并呼吁所有党派尊重这权利。”

(2013年1月9日,麦嘉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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