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探温】巴勒斯坦建国了吗?

 

文◎黄濠光

自从联合国于去年11月29日升格巴勒斯坦为观察员国之后,联合国按外交礼仪,在行文上也称巴勒斯坦为“国”。阿巴斯在当天联大投票前发言,说给升格案投赞成票,就是给巴勒斯坦立国一张出世纸。结果他如愿以偿,本月初他下令在其“国”内,一切标、邮票、用笺信头上,均将巴勒斯坦改为“巴勒斯坦国”。到底巴勒斯坦是不是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呢?

若升格案等于给巴勒斯坦立国一张出世纸,阿巴斯就是一厢情愿了,因为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议案,在国际法上并没有约束力。联合国大会没有权力承认谁是不是国家,因此,巴勒斯坦虽称为“国”,却不具备立国的条件。它没有正式国界,没有自己的货币,也不能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

巴勒斯坦若要真正立国,须与以色列直接谈判,双方就国界、首都和难民等政治、国防和经济问题达成协议,签署条约,在联合国备案,方才有效。若要成为联合国会员国,更要向安理会申请,获通过后才可以。这一切条件现在都欠缺,立国只是空谈。巴勒斯坦单方面在联合国的举措使自己成为“国”,是违背了奥斯陆协议。该协议规定以巴双方须透过谈判来达成解决方案,巴勒斯坦的单方面行动变相毁了奥斯陆协议。

圣经怎样看巴勒斯坦人立国?首先,所谓巴勒斯坦人,其实就是阿拉伯人,中东已经有很多阿拉伯国家了,为何要成立多一个呢?就算他们要立国,为何要在以色列的土地上立国呢?神跟亚伯拉罕立约,应许将这块土地赐予他及他的后裔永远为业,这约是永约,到现在仍然有效(创十七7-8)。这约由亚伯拉罕的后裔继承,而神明明说︰“因为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创二十一12)。以撒的后裔是以色列人,所以从圣经的角度,这块土地不属于阿拉伯人(尼二19-20)。

而在历史上,阿拉伯人也从来没有在这块土地上建立过任何国家,所以以色列并没有占领阿拉伯人的土地,因为西岸及东耶路撒冷根本不属于阿拉伯人。反而以色列在这块土地上建国,除了圣经根据外,也有法理根据,就是巴尔福宣言和圣雷莫条约,确认犹太人可以在这块土地上建国,而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成立的国际联盟,承认巴尔福宣言和圣雷莫条约,具有国际法效力。联合国继承国际联盟,以色列的立国权利并其疆域范围,也有法理保障。

当年巴勒斯坦托管地横跨约旦河两岸,后来英国沿约旦河把它一分为二,将河东77%的土地建立了今天的约旦,剩下河西23%的土地仍叫巴勒斯坦。当年阿拉伯人拒绝称为巴勒斯坦人。直至以色列立国,土地名称由巴勒斯坦正名为以色列,巴解成立后,阿拉法才将当地阿拉伯人改称为巴勒斯坦人。有以色列人认为,约旦就是巴勒斯坦国,但约旦不让巴勒斯坦人成为约旦公民,并支持他们在西岸立国。

要在以色列的土地上建立巴勒斯坦国违反了亚伯拉罕之约,等于分割神的土地,会招致神的审判(珥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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