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圣公会在2012年12月通过,不再禁止有民事结合关系的同性恋者出任主教,但条件是他们保持独身。
这项决定与现时英国圣公会对其他神职人员的处理方法看齐。有人认为“独身”的规定其实难以监察。
英国在2005年通过民事结合时,圣公会亦开始考虑如何处理神职人员的民事结合关系,最后议决民事结合不应成为事奉的阻碍,但当时没有指明决议是否适用于主教阶层。到了2011年才着手研究有关问题,但在未获共识前,已推荐有伴侣的同性恋神父晋升主教,而保守的圣公会会友反对同性恋者出任主教。
(2013年1月4日,王妍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