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灵恩”不能建立神国

 

立法会辩论何秀兰提出的“同志平权”动议,有趣的是,会议演变成一堂圣经神学课。反对为性倾向歧视立法的基督徒议员发言时,没有提及自身信仰和宗教立场,反而支持动议或订立反歧视法的基督徒议员,除了表明自己的宗教信仰外,还引述经文、神学家见解或先贤祷文,力证基督教其实是讲爱心的宗教,并提倡宽容和包容。这个论述在字面上没有不妥当,但涉及的释经和神学观点并不为传统福音信仰教会所接纳的。

无可否认,很多受到自由主义影响的基督徒,对建立天国在人间充满热情,并以改革社会为己任。可是当美国以自由神像来标国家精神,就等于向世界宣告“自由”取代了“真神”,坐在美国的宝座上了。当传统福音信仰信徒忙于个人布道时,自由主义信徒积极参政和改革社会,为社会带来结构性改变,他们确实对扶贫和社会公义有不可否认的贡献,但却同时将世俗化的人本主义带进社会里。我们当慎思明辨︰有平等,不一定代表有神的公义;有爱与接纳,不一定代表有真理;有社会进步,不一定代表有神国的扩展;有天堂,不一定代表有神的同在。

传统福音信仰教会尽心尽力宣扬救恩,但若然对神国福音的认识不够完整,结果只会是多人得救但文化依旧,社会依然没有被更新。即是近十数年对神国的神学讨论多了,但还是会有心无力,耶稣说 “若靠着神的能力赶鬼,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因此神国的建立在乎我们是否认识圣灵的大能。

灵恩信仰群体又如何呢?他们不是渴望神国降临又被圣灵充满的吗?全球增长最快的是寻求圣灵更新的教会(统称更新主义教会),其中也有城市转化的见证,但与信众人口比较,数量实在不多。

很多寻求圣灵充满的人,是因认识到自己软弱(充满自信的人很少会寻求圣灵的大能),但圣灵充满后还需运用自由意志去决定日后是否继续顺服圣灵而行,“圣灵充满”和“行在圣灵中”是不同的,前者全是恩典,后者是人要负上代价,献自己为活祭。如果只想在灵恩经验中找到庇护中心,给自己感觉良好,那不过是寻求“假灵恩”︰不断参加属灵聚会、呼喊祈求和领受恩膏,而不愿奉差遣去实现神的旨意,城市就只有没完没了热情高涨的聚会,而天国的大能却没有彰显出来。

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只有“真灵恩”才能改革社会,圣灵的大能、从天上而来的热情和人心里的真实信心,绝对可以解放社会带来真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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