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基督徒控告雇主宗教歧视

 

《每日邮报》报道,4名英国基督徒控告雇主宗教歧视,其中两名员工因戴十字架而被迫辞职。

来自伦敦西南部特威克纳姆区的英国航空公司工人爱维达(Nadia Eweida),在2006年因拒绝在穿制服时脱除或隐藏其十字架项链而被送返家,顿时成为头条新闻。爱维达是来自埃及的科普特基督徒,就业法庭裁定她没有遭受宗教歧视;但航空公司此后却更改其制服守则,允许配戴所有具宗教象征性的饰物,包括十字架。

来自埃克塞特的护士查普琳(Shirley Chaplin),因拒绝除掉十字架项链,被调职到英国皇家德文郡和德文郡埃克塞特全民保健信托基金,转为文职工作。

另外两宗案件︰婚姻辅导员麦克法兰(Gary McFarlane)因表示不愿意为同性恋情侣提供性辅导,而遭开除;基督徒婚姻注册官连达莉(Lillian Ladele),因不希望为同性情侣举行民事结合仪式,而遭受处分。

4名案件的事主,皆控告其雇主的行为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9和第14条中,禁止宗教歧视和允许“思想、良知及宗教自由”。

英国首相卡梅伦早前曾表示,他将修改法律以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但今天的案例预计会带来英国国内立场的分化。

前坎特伯雷大主教凯里在《每日邮报》指摘卡梅伦的处理手法过度“容忍”,“两个月前,卡梅伦在这类欧洲的案件中回应国会议员戴维斯的提问时,还拥护基督徒戴十字架的权利。然而,在他作出这项声明的同时,他的律师却在斯特拉斯堡草拟法案,反对这些基督徒的权利。今天在法庭上,这些律师都发言反对佩戴十字架的权利,认为基督教没要求戴上,这只是个人喜好的问题。政府的律师也说,同一道理,基督徒没有必要表明反对同性恋的立场,来保持自己的信仰。”

(2012年9月4日,宓馨报道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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