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万犹太人不能在以色列结婚

 

在以色列,婚姻事务由宗教人员管治,犹太人的婚礼必须由拉比主礼,但国内33万犹太人因血统不符合正统派要求,就不能在以色列结婚,有些无奈地选择同居。美国国务院8月初发表的宗教自由报告书反映有关问题。

《耶路撒冷邮报》报道,以色列宗教事务局拒回应报告书的内容。报告书提到以色列的人权状况时,特别指出数以万计的以色列公民,因母亲非犹太人而未获正统派拉比承认其犹太人身份,故此不能举行犹太教婚礼;他们并非没有信仰,因此不能登记民事婚姻。换言之,他们不可能在以色列结婚。约33万以色列人是属于这个类别的犹太人,大部分从俄罗斯移居以色列。

按以色列法例规定,婚礼必须由结婚双方所属宗教的授权人士主持,例如,基督徒的婚礼由基督教牧师主持,犹太人的婚礼由拉比主持。但以色列的拉比都来自正统派,他们坚持遵守犹太律例,只承认母亲为犹太人或母亲经正统派拉比执行入教仪式的人士为犹太人,这与以色列回归法不尽相同。按回归法,祖父母其中一方是犹太人,就有资格移居以色列。33万犹太裔移民不符合正统派要求,又不是信奉其他信仰,因此无法举行婚礼。

正统派拉比对婚姻有严厉规管,不准祭司后代与离婚人士或改教人士结婚,由淫乱或乱伦而生的后代,只能与相同背景的人士结婚。

许多年来,没有宗教的公民无法在以色列结婚,到了2010年,以色列才通过法例容许登记为不属任何宗教的人士进行民事结婚。据闻,不能在以色列结婚的30多万犹太人中,有3万人选择登记为没有宗教的人士,藉以举行民事婚礼。另一出路是境外结婚,这会获以色列政府的承认。

许多以色列公民反对宗教管理婚姻这个制度,据2009年的调查结果,65%的犹太裔公民支持民事结婚。但修法的呼声遭极端犹太教政党人士强烈反对,他们认为拉比有权全然掌控个人事务,包括结婚和离婚,以致有效阻止犹太人与外族通婚,得以保持国家的民族身份。

(2012年8月10日,王妍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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