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摄影师拒为同性恋人拍照 被裁违反歧视法

 

《Charisma》报道,美国新墨西哥州阿布奎基市(Albuquerque)一间由基督徒开办的摄影公司,早前因拒绝为一对同性伴侣的“订婚仪式”拍照而被控,根据该州的反歧视法,他被判触犯性倾向歧视。

2006年,Vanessa Willock和同性伴侣Misti Collinsworth要求基督徒摄影师Elaine Huguenin和她丈夫Jon Huguenin为她们的“订婚仪式”拍照纪念,Elaine和丈夫以工作与信仰相违背为由拒绝接受工作。Willock最后选择了另一位摄影师为她们服务,同时向州人权联委会(Human Rights Commission)控告Huguenin夫妇歧视她们的性倾向。委员会于2008年4月根据人权法,裁定Huguenin夫妇触犯性倾向歧视,须向Willock支付6,637美元律师费。

联合辩护基金(Alliance Defense Fund)资深大律师Jordan Lorence说︰“美国人不应为了在职场上遵循他们的信仰原则而受到法律攻击。难道政府可强迫一个提倡动物权益的摄影师去拍摄宣传打猎和动物标本的影片?当然不可!同样,政府也不可强迫摄影师去宣扬一个违背他的道德标准的信息。因为美国宪法禁止各州强迫艺术工作者宣扬自己不赞同的信息,所以我们会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联合辩护基金正为案件提出上诉,希望驳回法院早前裁定。而在新墨西哥州内,同性婚姻和民事结合均没有获得法律承认。

(2012年6月5日,Esther Lam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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