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皆祭司,但有些人比别人更祭司

 

文◎黄少芬

史福索牧师提出城市转化的五大关键范式,其中之一是人人皆牧者(minister),每个信徒都有服侍别人的召命,没有人能置身事外。

16世纪的宗教改革时期,马丁路德首先提出“人人皆祭司”的圣经观念;时至今日,我相信没有基督徒会反对,加上人人平等的民主观念普及,几乎所有基督徒都同意。但扪心自问,我们是否心里有另一套想法︰“人人皆祭司,但有些人比别人更祭司。”(借用作家欧威尔的话︰“人皆生而平等,但有些人要比别人更平等。”)此想法下,教会仍有圣工不容非神职人员担任。

今日的香港,平信徒(暂且以此区分)的事奉空间其实很大,受训机会也多,自由度算是非常的高,在教会以外也可以做祭司。多年来,也有许多有先见的人推动职场和校园的使命,相信很多人头脑上认同了,但实践上却显得乏力。如果真的相信“人人皆祭司”,理应有动力去为世界带来改变,但无力感到处可见,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

圣经说,信徒是有君尊的祭司,很多信徒只认识祭司的身份,却不认识“君尊”这部分。王者必须有权柄,有君尊的祭司像君王一样有管治的权柄。耶稣拥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在 的授权下,我们去使万民作 的门徒。

中国经济起飞,但中国只有非常少的企业有西方跨国大企业的管理规模,因为华人都不会和不想授权给亲属以外的人来管治企业,害怕赋予权柄是华人的通病。教会群体也普遍出现这个现象,在上的只将责任给在下的,却没有给予相应的权柄去执行任务,或许因没有安全感,或许因惧怕用人不慎而被连累,结果我们有祭司,却少有“有君尊的祭司”,这会阻碍神国的扩展。

最大的权柄是在属灵层面,祭司没有权柄,就无法对付空中掌权者。教会必须敢于授权,并认识如何赋予属灵权柄,才能管治大地,至于如何执行,则需要探讨。

很多人认为神国就是神在掌权的领域,这个想法虽正确,但有点狭窄,从旧约到新约,神国都是指圣徒与基督一同作王的国度,如果不懂权柄的真理,我们只会被动和消极地“愿神的国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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