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皆祭司,但有些人比別人更祭司

 

文◎黃少芬

史福索牧師提出城市轉化的五大關鍵範式,其中之一是人人皆牧者(minister),每個信徒都有服侍別人的召命,沒有人能置身事外。

16世紀的宗教改革時期,馬丁路德首先提出「人人皆祭司」的聖經觀念;時至今日,我相信沒有基督徒會反對,加上人人平等的民主觀念普及,幾乎所有基督徒都同意。但捫心自問,我們是否心裡有另一套想法︰「人人皆祭司,但有些人比別人更祭司。」(借用作家歐威爾的話︰「人皆生而平等,但有些人要比別人更平等。」)此想法下,教會仍有聖工不容非神職人員擔任。

今日的香港,平信徒(暫且以此區分)的事奉空間其實很大,受訓機會也多,自由度算是非常的高,在教會以外也可以做祭司。多年來,也有許多有先見的人推動職場和校園的使命,相信很多人頭腦上認同了,但實踐上卻顯得乏力。如果真的相信「人人皆祭司」,理應有動力去為世界帶來改變,但無力感到處可見,到底出現了甚麼問題?

聖經說,信徒是有君尊的祭司,很多信徒只認識祭司的身份,卻不認識「君尊」這部分。王者必須有權柄,有君尊的祭司像君王一樣有管治的權柄。耶穌擁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在 的授權下,我們去使萬民作 的門徒。

中國經濟起飛,但中國只有非常少的企業有西方跨國大企業的管理規模,因為華人都不會和不想授權給親屬以外的人來管治企業,害怕賦予權柄是華人的通病。教會群體也普遍出現這個現象,在上的只將責任給在下的,卻沒有給予相應的權柄去執行任務,或許因沒有安全感,或許因懼怕用人不慎而被連累,結果我們有祭司,卻少有「有君尊的祭司」,這會阻礙神國的擴展。

最大的權柄是在屬靈層面,祭司沒有權柄,就無法對付空中掌權者。教會必須敢於授權,並認識如何賦予屬靈權柄,才能管治大地,至於如何執行,則需要探討。

很多人認為神國就是神在掌權的領域,這個想法雖正確,但有點狹窄,從舊約到新約,神國都是指聖徒與基督一同作王的國度,如果不懂權柄的真理,我們只會被動和消極地「願神的國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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