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明年初或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

 

Life Site News引述《哥本哈根邮报》报道,丹麦政府将于明年初推出法案,容许同性恋者在全国国家教堂举行婚礼,并依据当地法律“结婚”。

丹麦是全球第一个通过同性伴侣民事结合合法化的国家,于1989年通过有关法例。法例让同性伴侣享有所有已婚男女拥有的法律权利,但当年拒绝“同性婚姻”和在教堂举行婚礼的法案。

支持“同性婚姻”的“性别平等与基督教事务”部长Manu Sareen表示,丹麦首宗同性婚礼有望于明年春发生。他以教会今天不会拒绝按立女性担任圣职为由,指出“同性婚姻”也要如此发生。

如果法案于明年获得通过,丹麦将成为欧洲第8个给与同性恋者“结婚”权利的国家。

丹麦的教会是接受政府支持的组织,虽然全国只有少于5%人口参加教会崇拜聚会,但是因为所有国民要向国家缴税,变相要支持教会的经费。

丹麦教会的教牧同工反对有关法案。丹麦L sning及Korning教区牧师、信义会网络(Evangelical Lutheran Network)主席Henrik H jlund指出,丹麦教会正被世俗化,以错误及铤而走险的方式,企图与人妥协。他指,“同性婚姻”一旦合法化,会为教会带来灾难性影响。

他又指,上届政府虽曾数次拒绝将“同性婚姻”合法化,但却在另一法案屈服,允许民事结合的同性恋者领养儿童。

同性恋在丹麦社会已获得普遍接受,最近的民调显示,69%丹麦人支持在国家教堂举行“同性婚姻”。

《哥本哈根邮报》报道指,丹麦现届政府为左倾政府,由社会民主党党魁施密特(Helle Thorning-Schmidt)出任总理,将有可能通过今次“同性婚姻”法案。

(2011年10月28日,莲达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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