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邻赤子心──新妇是淫妇!!!

 

文◎刘达芳

怀着悲痛的心情写这篇文章。这段时间听见好几个信徒及传道人犯罪的消息。

有两个传道人与教会姊妹发生婚外情,期间涉及许多谎言诡诈,仍不悔改,依然事奉。有一位已婚的传道人,恋上另一位已婚的传道人,被拒绝后,仍穷追不舍。

禧福协会爱莲事工的女同工,在色情场所的大厦传福音。面对面见到的,是教会的弟兄,这人很快低头避开走了。若他不是嫖客,为何不打招呼及解释呢?

为何信主又事奉主的人,会明目张胆地犯罪呢?其中一个原因是,他们深信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认为无论犯了什么罪,一定还能上天堂。

弟兄们,你要知道,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神学观点,是系统神学产生的信念。圣经神学方面,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圣经内有好些经文是与这论点相反的。如希伯来书六章4-8节说︰“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就如一块田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生长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神得福;若长荆棘和蒺藜,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

希伯来书十章26-31节说︰“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要审判他的百姓。’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

这些经文给犯罪的人严厉的警告︰你的神是烈火,而你有三方面严重得罪主︰
第一、犯罪者把主耶稣放在地上,用脚拚命践踏;
第二、他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英译本是“不圣洁”),即是把主耶稣伤口下滴的血当作肮脏,嗤之以鼻;
第三、他亵慢施恩的圣灵。不听圣灵的提醒,用各样侮辱性的说话回应。

所以他的结局甚为可怕。

两个不同的景像在我们面前︰一个是荣耀尊贵,一个是惨不忍睹。你要选择那一个呢?

何西阿书称神的子民为淫妇。这淫妇叫神何等伤心!本来该荣耀新郎的新妇竟成为叫新郎无地自容的淫妇。末世快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开始。“…以色列家啊,你们转回,转回吧!离开恶道,何必死亡呢?”(结三十三11)

admin

发布留言

发布留言必须填写的电子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必填字段标示为 *

Next Post

ICEJ前国际董事︰我们在撰写第二本使徒行传

21/09/2011 – 22 以禄月 5771
  【记者王丽媚报道】耶路撒冷国际基督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