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最高行政法院作出重大又受欢迎的裁决,正式容许基督徒将身份证上宗教身份改回“基督徒”。
裁决适用于所有本来在出生证明文件或身份证上登记为“基督徒”,但后来改为“穆斯林”的人士,无论他们因在成年后曾改信伊斯兰教,或因父母改变宗教导致他们的宗教登记被改,或因笔误。但裁决并不适用于本是穆斯林但改信基督教的人。
宗教信仰登记影响埃及人生活多个重要范畴,包括婚姻、承继遗产、教育、参与教会、交通及到警局报案投诉等。
埃及基督徒自2004年推动法院通过有关裁决,终于今年7月3日取得成功。只要出示登记为“基督徒”的出生证明文件,并得到教会确认,便可更改宗教身份。
埃及在转换宗教身份登记上出现双重标准,当基督徒决定转信伊斯兰教,他们很快便能够将身份证上的宗教身份改为穆斯林;相反,当要将之改为基督徒却困难重重。
Maher el-Gohary从伊斯兰教改信基督教,他尝试于2009年5月更改身份证上的宗教身份,却换来要与同是基督徒的女儿被迫躲藏起来的结果。法院拒绝他的申请后,他与女儿试图离开埃及,却在机场被拦截,护照被没收,更不止一次被人企图袭击,到了今年初才成功离开埃及,希望到美国过新生活。
在埃及,当父母从基督教归信伊斯兰教,子女普遍会被认为是穆斯林,出生证明文件上也可转为穆斯林,但是,当父母其中一方或双方离开伊斯兰教归信基督教,子女却仍然被认为是穆斯林。2010年3月,一名基督徒母亲要求为她的双胞胎儿子赶在16岁领取身份证前转为基督徒身份时,因为儿子的父亲已改信伊斯兰教,法院拒绝她的诉讼。
(巴拿巴基金会通讯,2011年7月12日,Cecilia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