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最高行政法院作出重大又受歡迎的裁決,正式容許基督徒將身份證上宗教身份改回「基督徒」。
裁決適用於所有本來在出生證明文件或身份證上登記為「基督徒」,但後來改為「穆斯林」的人士,無論他們因在成年後曾改信伊斯蘭教,或因父母改變宗教導致他們的宗教登記被改,或因筆誤。但裁決並不適用於本是穆斯林但改信基督教的人。
宗教信仰登記影響埃及人生活多個重要範疇,包括婚姻、承繼遺產、教育、參與教會、交通及到警局報案投訴等。
埃及基督徒自2004年推動法院通過有關裁決,終於今年7月3日取得成功。只要出示登記為「基督徒」的出生證明文件,並得到教會確認,便可更改宗教身份。
埃及在轉換宗教身份登記上出現雙重標準,當基督徒決定轉信伊斯蘭教,他們很快便能夠將身份證上的宗教身份改為穆斯林;相反,當要將之改為基督徒卻困難重重。
Maher el-Gohary從伊斯蘭教改信基督教,他嘗試於2009年5月更改身份證上的宗教身份,卻換來要與同是基督徒的女兒被迫躲藏起來的結果。法院拒絕他的申請後,他與女兒試圖離開埃及,卻在機場被攔截,護照被沒收,更不止一次被人企圖襲擊,到了今年初才成功離開埃及,希望到美國過新生活。
在埃及,當父母從基督教歸信伊斯蘭教,子女普遍會被認為是穆斯林,出生證明文件上也可轉為穆斯林,但是,當父母其中一方或雙方離開伊斯蘭教歸信基督教,子女卻仍然被認為是穆斯林。2010年3月,一名基督徒母親要求為她的雙胞胎兒子趕在16歲領取身份證前轉為基督徒身份時,因為兒子的父親已改信伊斯蘭教,法院拒絕她的訴訟。
(巴拿巴基金會通訊,2011年7月12日,Cecilia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