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领袖发起登报联署 建议最低工资时薪不少于33元

 

【本报讯】本港一群教会及机构领袖、学者发起联署行动,8月31日在《明报》刊登声明支持工人获合理工资,并建议最低工资时薪不少于33元。

发起人包括︰伍伟亨、朱耀明、江丕盛、何盛华、余妙云、余达心、余慧根、吴水丽、李炳光、胡志伟、翁伟业、曹伟彤、梁家麟、陈念聪、陈清海、陆 辉、湛乃斌、蒲锦昌、刘少康、蔡少琪、蔡志森、郑顺佳、邓伟棕、邓雪贞、邓宝山、卢龙光、 智伟、戴耀廷、邝伟文、罗杰才等。

登报内容如下︰

“工人得工资是应当的。”《圣经》提前5:18

特首曾荫权于7月13日立法会答问大会明确表明 :“当前社会矛盾部分来自贫富差距”,而立法会于7月17日终于通过香港首份“最低工资条例草案”;然而最低工资时薪是多少,社会内有不同意见。

我们的信念

我们是一群基督徒,有堂会及机构领袖、学者与专业人士等,就最低工资表达我们的立场︰
1.,人都是按上主的形象受造,而工作是上主赋予人的礼物,让人在其中成全人性,贡献社群,治理世界。
2.,基督教信仰以人为工作的主体;人有别于其他一切资本,他是创造财富的主体,因此以尊重对待工人至为重要,绝不能将人视为纯粹创造财富的工具。工作本身有助建立人的尊严。
3.,圣经要求雇主合情合理对待雇员 :“不可欺负穷乏的雇工”(申24:14),“不要因人贫穷(议价能力低),便抢夺他(应得)的物”(箴22:22)。“作工的得工资不算是恩典,而是应得的。”(罗4:4)
4.,因此,工人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剥削,理应得着可供餬口的合理工资。

我们的诉求

1.,本港愈来愈不公平的社会实况使人焦虑。不受任何规管的市场规律使部分行业工人的工资甚不合理,不足以养家,加深“在职贫穷”的社会问题。
2.,最低工资虽然不能完全解决本港贫穷问题,却至少可以确保部分低收入员工没有受到严重剥削,以维护香港社会公义公平的理想。
3.,公义、平等及仁爱是社会和谐与进步的重要基础。“社会进步,不只限于物质生活丰裕,同时更体现于其核心价值,包括爱心、关怀、互助、履行公民责任和维护传统价值。”(《2009-10施政报告》)
4.,鉴于本港每名在职人士平均需要供养2.06人,最低工资的计算应参考现时的个人综援金额,家庭基本生活需要,赡养系数,及外出工作需用的额外开支。
5.,基于上述思考,我们建议政府及公众支持最低工资不应少于时薪33元。

我们的呼吁

我们呼吁基督徒雇主 (包括堂会、机构、学校、社会服务、中小企、不同行业等) 以身作则,无论政府制订最低工资时薪是多少,我们在权力范围内率先履行合理工资,提升雇员工资不少于时薪33元,以改善现有低收入员工的生活水平,使资源得以合理地分配,共建仁爱公义的社群。

我们亦会继续关注香港的贫穷问题,希望在以后本着基督信仰的精神,针对香港现有失衡的社会体制,提出政策建议供社会各界讨论,并鼓励信徒身体力行,在日常的工作及生活中关怀贫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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