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也是人

 

文◎黄少芬

在“神国扩展”特会中,郑欣宜心里受感动,走到台前,突然要求受洗,继而触发当晚逾百人受洗的感人场面。她可能没有上教会的经验,不知道一般人要经过陪谈员辅导、信仰入门班、初信栽培及牧执问心事等等,历时约莫一年,然后在收到接纳通知后,等候洗礼的日子。在一些不依程序办事便不放心的人眼中,她的洗礼可能是一时冲动,但若然抛下这种揣测,就能感受到那颗简简单单跟随耶稣的赤子之心。

更令传统人士瞩目的是,郑欣宜是由另一艺人──王君馨为她施洗的,但施洗的资格不是来自艺人或朋友的身份,而是因为她是带领郑欣宜信主的人。有人会发出一连串疑问︰她在加入教会时要不要再次受洗?有没有受洗证书?由非牧职人士施洗是否有效?回答这些问题之先,何不先看看圣经。耶稣在吩咐门徒实践大使命时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廿八19)如果我们认同大使命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要遵行的,那么经文中的“你们”就是我们每一个人;谁可为别人施洗,应该不会引起争论。施洗约翰不是圣殿的全职同工,但为耶稣施洗,而且不发出受洗证书。事实上,因应内地的特殊处境,也有非传统牧职人士为别人施洗的情况。当然,我们要尊重教会各自的传统,不能强要教会接纳非传统的受洗,再次受洗、受洗证书等技术性问题有待讨论,但在弄清楚事情前要先分辨出什么是真理、什么是传统,然后才能有智慧地作出讨论。

十多年前,一个艺人信主,已是大新闻。复兴确实在香港演艺界爆发了,近年陆续有艺人信主。有一次听见一个热心布道的艺人说,他们不是比别人好,但胜在生命够破碎,可以为主作见证。演艺界有“表现”的文化,从正面看,“表现”也是“见证”,把内在的真实表现出来,所以很多艺人在信主后一腔热情要见证主在他们身上的经历。但不时又听到主内的人猜疑艺人是否别有用心,例如为争取知名度,或是见福音唱片销量好就跟着去做。娱乐圈真假难分,也不能怪主内的人为什么对主内的艺人有猜疑,可能过去也有被利用的不好经验,对不是从“正途”(如神学院毕业、投入教会事奉)出身的艺人有所保留。

但我最不能明白的是这样的观点︰因为艺人容易受试探,为免他们讲完见证后不久就跌倒,所以不作见证反而更能“维护”耶稣的形象,以及“保护”弟兄姊妹的信心。我认同不能随随便便找人公开分享见证,如果一个艺人又同居又三句不离粗口(诅咒人的话),怎能为主作见证呢?但过度的提防却是不必要的,如果他的生命现时得到属灵父母亲的肯定,就不用因为担心将来会否跌倒,而不让他见证主。任何人都有见证主的责任以及热情,艺人也是人,跟你和我一样,今日如何,不保证明天一定稳妥。我们只是一些竭力尽心尽意尽性尽力爱神的人,持续儆醒祷告,靠着神的怜悯忠心打一场美好的仗,但不是打了防疫针,永久有效,完全没有跌倒的可能。

艺人也是人,也别把他们奉为属灵偶像,要求有更高的灵性来满足我们的幻想,倘若走错一步,也不要责怪他们让我们的想像幻灭。艺人也是人,在软弱和犯错之时,也需要别人的接纳和拥抱。

还有,要按圣灵的感动为他们祷告,不要倚靠娱乐版的消息。除非你先有代祷的心,否则不要胡乱对别人的生命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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