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宪法使第8号提案站得住脚

【编译黄约书亚/savecalifornia.com/11月17日报道】加州于11月选举通过第8号提案后,同性恋团体及一些县/市政府认为该提案属于州宪法修改(revision),需州议会三分二通过,方才有效,所以上诉至加州最高法院,要求判第8号提案的通过无效。

“儿童及家庭运动”会长Randy Thomasson说第8号提案不是修改,而是修正(amendment)。他说︰“修正是由选民要在宪法的条款内作一项或多项的更改。而修改是议会和选民双方都同意对宪法作出许多及复杂的更改。如果将宪法比作房子,修改是大规模改建,将房子的内墙拆除,全部重新油漆。而修正是少许改动,像换了挂灯或椅子。”第8号提案的内容是︰“只有一男一女的婚姻才可在加州获得认可及有效。”这是修正,不是修改。

第8号提案获得放入11月的选票内,必须从全州获得69万个签名的支持,但结果得到一百一十万个签名,并以52%-48%通过。

◆为加州第8号提案彻底落实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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