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责任︰社会企业先行者

 

企业责任

社会企业先行者

严俊民
CSR团契

2007年中出版香港第一本有关社会企业的书,名为《社会企业先行者》,抛砖引玉,回应特首以社企扶贫之余,亦盼望有心人出钱出力,使社企能在香港健康发展,帮助弱势社群,让贫穷人充权,制造更多就业及创业机会,共建和谐社会,荣归上帝。

一年时间匆匆过去,自己创办的非政府机构“香港社会企业策划中心”已开始与四界别(four sectors collaboration),即商界、社福界、学界及政府建立关系,上帝为中心沙漠中开江河,一步一步进行有关社会企业的学术研究及孵化不同类型的社会企业。

社会企业(social enterprise)简称SE,被喻为第三领域(third sector),第一领域是私营机构,第二是公营部门,社会企业的概念是由美国企业家Minnesota Diversified Industries的John Du Rand在1973年提出的。第三领域始于七十年代,由于当时经济不景,单靠传统的私营机构及公营部门运作始终有限,于是企业家尝试从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中间寻找一条出路,第三领域就这样诞生了。

香港社会企业始于十八世纪,当年一班富有的商人眼见贫穷问题严重,而政府又积极不干预,所以在1856年成立广福义祠,位处太平山街即东华医院前身,1859年港督麦当奴发放港币11万5千加上普仁街一块地,及后在1870年通过“东华医院法案”,香港第一所中国人医院及社企东华医院正式成立。

(作者为香港社会企业策划中心有限公司创办人、循道卫理联合教会财政执事及香港堂司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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