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普选的诚意


许士仁在立法会宣读《政制发展五号报告书》
 

政府推出《政制发展五号报告书》以来,除了泛民主派表示不能接受外,一批基督教及天主教领袖也表态反对。反对的主要原因,是《五号报告书》没有普选的时间表,基本法中提到立法会议员及行政长官最终由普选产生的条文,不知会在何时落实。

社会上要求订立普选时间表的声音,早已清楚不过,但当局一直没有作出正面的回应。中央的回应是循序渐进,但怎样循序渐进却没有交待出来。中央说要为普选创造条件,但什么条件却没有说清楚。人大既然否定了2007年及2008年的双普选,市民都寄望2012年及2013年,但《五号报告书》没有就双普选的时间作出承诺,这难免令人觉得,人生还有多少个五年可以这样消耗在争取普选的辩论上。众所周知,普选的时间最终要由中央首肯,特区政府无庸置喙。特区政府夹在香港市民和中央中间,在一片反对声音中,只能辩称社会对普选问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于是产生了策略发展委员会,透过讨论描绘出普选的路线图。这样看来,当局似乎还是嫌讨论不够多!若这152人(153人减去辞职的郑经翰)各抒己见,不知谁人有魄力加以整合!也不知这策发会在宪法上有什么地位,以致其结论足以获中央重视!

普选就是让合资格的市民去投票选举,若选举特首及全体立法会议员的目标需要循序渐进,就应该开放更多公职及议案,交由选民表决。若暂时未能实施双普选,至少可以全民投票选出那一千六百人的选举委员会;或全民投票选举全体区议员,以代替由政府委任;甚至可以全民表决维港是否继续填海等等。这都是有关循序渐进的具体提议,也有助创造条件让市民养成投票及选举的素质。希望中央落实“循序渐进”及“创造普选条件”,避免流于空谈。

以上的提议是诚恳的建议,又可能是天真的想法,因为不管选什么,关键是中央是否愿见港人行使全面选举的权利。中央给予香港高度自治,而不是独立。全面双普选形同独立,公投并非中央所乐见。所以怎样循序渐进,为普选创造什么条件,大概中央没有答案,只能一直含糊其词。

十二月四日争取普选大游行,游行气势反映了港人争取普选的热诚。港人只是追求当局实践基本法所承诺的普选,不希望政改步伐停滞不前,而是希望有实质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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