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长否决同性婚姻法案


加州州长阿诺舒华辛力加
 

加州州议会
 

【洛杉矶时报及CCF九月廿九日报道】加州州长阿诺舒华辛力加今天否决加州州议会通过的AB 849同性婚姻法案,理由是议会不能立法超越选民于五年前投票通过的法律。

2000年时,加州选民以61%多数通过22号提案,规定加州只承认一男一女的婚姻。州长表示,他个人不介意同性婚姻,也相信要保护同性伴侣,但立法议会不能逾越选民的决定。

“儿童和家庭运动”(CCF)欢迎州长的决定,但认为要彻底保护一男一女婚姻,须写进州宪法里。加州最高法院明年会聆讯一男一女的婚姻定义,是否违宪。据八月份一项民意调查,加州支持及反对同性婚姻的人,各占46%。

州长除否决AB 849外,他签署了另外四条法案成为法律,这四条法律都是削弱婚姻,助长性开放,及迎合同性恋的,CCF为此大感不满。

(取材自www.latimes.com及www.savecalifornia.com)

admin

发布留言

发布留言必须填写的电子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必填字段标示为 *

Next Post

明光社及香港性文化学会欢迎政府就肛交年龄裁决提出上诉

28/09/2005 – 24 以禄月 5765
  明光社及香港性文化学会对于政府于九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