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長否決同性婚姻法案


加州州長阿諾舒華辛力加
 

加州州議會
 

【洛杉磯時報及CCF九月廿九日報道】加州州長阿諾舒華辛力加今天否決加州州議會通過的AB 849同性婚姻法案,理由是議會不能立法超越選民於五年前投票通過的法律。

2000年時,加州選民以61%多數通過22號提案,規定加州只承認一男一女的婚姻。州長表示,他個人不介意同性婚姻,也相信要保護同性伴侶,但立法議會不能逾越選民的決定。

「兒童和家庭運動」(CCF)歡迎州長的決定,但認為要徹底保護一男一女婚姻,須寫進州憲法裡。加州最高法院明年會聆訊一男一女的婚姻定義,是否違憲。據八月份一項民意調查,加州支持及反對同性婚姻的人,各佔46%。

州長除否決AB 849外,他簽署了另外四條法案成為法律,這四條法律都是削弱婚姻,助長性開放,及迎合同性戀的,CCF為此大感不滿。

(取材自www.latimes.com及www.savecalifornia.com)

admin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Next Post

明光社及香港性文化學會歡迎政府就肛交年齡裁決提出上訴

28/09/2005 – 24 以祿月 5765
  明光社及香港性文化學會對於政府於九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