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成为第四个同性婚姻合法化国家

【编译陈志扬/The Christian Post七月廿一日报导】加拿大于7月20日成为世界上第四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基督教领袖对此决定深感失望。其余三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是荷兰、比利时和西班牙。

加拿大最高法院首席法官Beverley McLachin,在19日晚上参议院通过此议案几个小时后,将它签署成为法律。

加拿大福音团契坚持传统定义
此议案在参议院通过后,加拿大福音团契(Evangelical Fellowship of Canada, EFC)对政府重新定义“我们社会的基础制度”深感难过,并表示本着信仰、良知、实行和教导上的理由,不接纳新的定义。EFC的成员包括140多个宗派、事工、教育机构和1,000间教会。

加拿大在此议题上已在法院进行了多年的争论。EFC表示传统的婚姻定义将继续在它的成员教会中沿用。EFC主席说︰“福音派牧师和会众将继续庆祝和推广婚姻是一男一女双方的永久结合。再者,我们将继续使用丈夫和妻子的称号,实际和象征地以此确认婚姻,并委身于孩子应知道和经历父亲和母亲的权利。”

誓把支持法例议员赶下台
根据美联社报导,“加拿大维护婚姻组织”(Defend Marriage Canada)发言人兼“加拿大基督教学院”(Canada Christian College)院长Chales McVety说,他“很难过政府向教会侵权,违反政教分离和重新定义一个宗教名词”。他誓言他的组织将在下次大选藉投票把支持此法例的议员赶下台。

EFC表示他们已经为保存婚姻的传统定义,在法院和国会努力超过十年,并将继续推广圣经的定义。EFC公共事务总干事Janet Epp Buckingham说︰“我们不会容许反责或检控的恐惧,来支配我们信仰群体在这方面的信念和教导。婚姻不是政府所创造的;但是为了一些目的,政府得承认婚姻。因此,政府不能改变婚姻。”

◆愿主保守加拿大婚姻制度合乎圣洁,拨乱反正。
(Francis Helguero撰稿,取材自www.christianpo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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