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贫困人口比统计高出三成

 

【编译王心言/Bridge For Peace一月六日报导】以色列银行行长大卫·克雷恩(David Klein)的高级顾问丹尼尔·戈特利布(Daniel Gotlieb)博士指出,以色列的贫困人口比国家保险协会的数据还高3%。

戈特利布建议采用另一种方法评估贫困水平,从而可以采取更有效的方法解决贫困问题。戈特利布这位来自南地别是巴的本·古里安大学的经济学家解释说,量度贫困的标准有四种。他发现以美国采用的方法,以色列的贫困家庭比例高达28%;以加拿大的标准,比例降到24%;用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建议的方法,此比例进一步降低至23%;而用以色列的方法计算,2002年以色列贫困人口比例则为18%。

戈特利布的计算是基于2002年的数据,根2003年的贫困报告,以色列贫困家庭的比例上升到19.3%。戈特利布相信他用2003年的数据,会得出更高的贫困人口比例。美国的贫困标准是基于个人或家庭对基本生活的所需金钱总数,如食物、住屋和衣着。

以色列所采用的标准是基于个人或家庭收入与社会收入中位数的差别。而在加拿大,则是根据基本生活费用和总收入来定的。其中基本生活费用包括食物、衣着、住屋、交通和教育,收入则包括薪金和资产。戈特利布相信加拿大的方法更适合以色列的情况,并建议除收入之外,还应该考虑居住地区的公共设施。

当用加拿大的标准来评估以色列的贫困人口时,戈特利布还给基本需要定下更宽的标准,例如,根据健康部所定的营养标准购买相应食物所需的费用。而以色列的方法并没有将它计算在内,而是仅仅基于收入。

戈特利布发现,用加拿大方法和以色列方法得出的贫困人口比例相差甚远。例如,用加拿大方法,新移民中的贫困人口有40%;而用以色列的方法,数据仅为21%。同样地,根据加拿大的方法,37%的单亲家庭属于贫困,但按以色列的方法却只有26%。

戈特利布说︰两个数据不同的原因是住屋因素,新移民和单亲家庭花在住屋的开支很大,因为他们没有自己的房屋。戈特利布也发现两种不同的方法应用在双职家庭,所得出的数据也相距甚远︰加拿大方法得出贫困家庭比例为9%,而以色列方法得出数据仅为2%。

戈特利布说︰“制定适当政策的第一步是选择正确的贫困标准。”现有系统的好处是简便而且也有很多国家采用,但是戈特利布指出,对以色列这样的国家,它的准确性却不够,因为这里不同贫困地区中,有文化、宗教和意识形态上的差异。

他还指出,用以色列的衡量方法,当经济改善时贫困人口会增加,因为贫困线会上升,使更多的人跌到贫困线以下,这是与事实不相符的。他说︰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说服政府官员拨款对付贫困。

◆请为那些在冬天更加困苦的以色列穷人祷告,求主兴起全世界的基督徒来祝福他们,并透过和平之桥及其它当地机构,以神的爱祝福和服侍他们。

(由Haaretz的Ruth Sinai于2004年12月29日撰稿,取材自www.bridgesforpea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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