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欺负毫无界限吗? -【请教拉比】专栏

马太福音5:39-42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这是旧约圣经的教导吗?在这些经文中耶稣教导我们毫无界限吗?很多非基督徒视之为软弱。那么界限在什么时候是必须的呢?

拉比回答:

这些经文紧接着就是登山宝训,是将对律法的属灵含义和条文规定进行了对比。正如马太福音5:11-12﹕“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这些经文讲的是当你遇到不公的待遇时,如何用敬虔的方式应对!圣经在此并非不让你去保护自己或聪明行事,而是设立指导方针来告诉我们如何面对这些困难和挑战。后续的经文更列举了多种情况和冲突。这里主要的原则是:“将这个处境和这个人挽回的最好方式是什么?”

马太福音5:38提到:“你们听说: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一般人的理解就是当有一个人让你失去了一只眼睛,你就有权利让他们也失去他们的眼睛。但是耶稣明确的表示,不要抵抗或报复伤害你的人。另一种更好的翻译版本是:“如果一个人导致另一个人失去了他的眼睛,那么那个使另一个人失去眼睛的人应用任何可能的方式,以自己眼睛来帮助那位失去眼睛的人。”两个失去眼睛的人都没有获得任何好处。神的方式总是会改善处境,而并非因受伤的回应或报复而使处境更糟糕。如申命记32:35-36所说:“耶和华说﹕伸冤在我……”

马太福音5:39继续说道:“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这些经文涵盖你面临所有挑战时,你应具备的属天国的行为举止,并且再次以衣服为例重申了一遍,涵盖你信仰所面临的所有环境。这些经文是说,你要愿意接受因信仰带来的后果

举个例子,在使徒行传23:1-3:“保罗定睛看着公会的人,说:弟兄们!我在神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著良心,直到今日。”大祭司亚拿尼亚就吩咐站在他旁边的人打他的嘴。保罗对他说:“你这粉饰的墙,神要击打你!你坐堂为的是按律法审问我,你竟违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吗?”保罗在挨打时的回应不是被动的,也不是复仇和反动性的。他是根据已经记载的神的话来回应,尽管他人违背律法打他的脸,保罗并没有在身体上进行报复,保罗按照耶稣在多次场合中所说的话进行了回应。不用说,保罗是很沮丧的,但他的回应却是根据圣经 ,以弗所书4:26﹕“生气却不要犯罪。”


文@Ari Sorko-Ram (作者是以色列弥赛亚犹太人运动的重要领袖,也是Maoz Israel Ministries创办人,精于教导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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