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yce Meyer·享受每一天】神會憤怒嗎?

 

文◎Joyce Meyer
譯◎Ann Chan

我在憤怒的家庭成長,爸爸大部分時間都在憤怒情緒中,而我總是不明白他為什麼憤怒。當我接受基督為救主時,把這段與爸爸的經歷,帶進我與神的關係裡去。我相信神愛我,赦免我的罪,但仍然隱隱覺得 不喜歡我,總是對我存有憤怒。我這樣生活了很多年,最後才發現,神其實沒有惱怒我。

我相信,不少人都覺得神惱怒他們。有一天,我在面書上發表信息說︰「神沒有向你發怒。」數小時內,吸引數以千計的正面回應,都是在說︰「這確是我今天需要聽見的。」明顯地,這是我們需要聽的信息。

那麼,這種對神的概念是從哪裡來的呢?可能是從一個憤怒而難以取悅的家長而來;可能是由於一個被父母或朋友拒絕的痛苦經驗,他們都不懂得如何給予無條件的愛;又或者是受到教會的影響,被逼遵守規矩及條文來令我們被神接納。

我們想變好並取悅神,或者可以暫時跟從一些規矩,但當我們陷入混亂中,便會再次有罪疚感,覺得被定罪。因為我們靠著自己的能力與力量,不會做得夠好,也不會做對所有事情。「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瞭。」(羅五8)注意這裡是說︰「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
加拉太書三章10節說︰「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你靠什麼在神面前被稱為義呢?是否靠你遵守的規矩及條文呢?

我知道,沒有指引,你就不能活出健康、豐富的生命,然而這段經文說,若我們認為自己作為人的價值及意義,是基於遵行規矩與條文,便是個很大的問題。我們在神面前稱義,只因為耶穌的血。當你知道神的性情與自己在基督裡的身份,生命是令人讚歎的。即是說,當你在心底裡覺得自己很好時,並不是因為你做對了每件事,而是因為你知道,自己對神而言是特別的,並且 無條件、持續地、完全地愛你。

但我要說明,神無條件地愛我們,卻惱怒罪、奸邪、惡行,但 並不是憤怒的神。神討厭罪,但 愛罪人。 永不會贊同你生命中的罪,卻永遠愛你,且希望與你同行,讓你聖潔的生命在基督裡成長。

詩篇一零三篇8節說:「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我們若不知道神有憐憫和恩典、不輕易發怒,就永遠不會與 有親密的關係。可是很多人持續活在罪疚感與被定罪的黑暗中,神卻渴望與他們建立關係。

我們要順從神,並做好 交託我們去做的事,但卻首先要明白及相信 愛我們。如此,我們就可以與 建立關係,活出對 的信心,靠著我們裡面聖靈的能力,給我們力量去按 指導我們的方式活著。

如果你感到神對你失望或憤怒,因你沒有做好每件事,我鼓勵你今天就抓緊這個真理︰神並不惱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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